霍宇光急不可耐,拿着一个竹簸箕就下了水,他用双手挖起几捧砂石、放在了簸箕内,然后在水里左右摇晃着,
到目前为止,他所有的关于炼铜,烧炭等等经验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
没吃过猪肉,但看见过猪跑。
电视剧里人们淘金不就是这样子吗?
将簸箕来回晃了十几下,当他把稍大一些的石子拨拉开之后,霍宇光开心的笑了!
这是史前社会,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没有遭到人类哄抢和破坏,但凡发现了什么,就一定能找到什么。
簸箕里赫然躺着七八颗绿豆或小米大小的金粒儿。
“光哥!你找到啦?”夜莺眼尖,早就瞅见霍宇光的表情了,她兴奋的喊道。
“妹子,还傻站着干啥?快拿簸箕来!”
大伙儿纷纷跳进溪水里,学着光首领的样子,开始用簸箕淘金。
没过多久,就听见此起彼伏的惊叫声:
“我也找到啦!”
“光首领,我的这颗好大呀!”
夜莺乐此不疲的来回收集着大伙淘出来的金子,嘴里还一惊一乍的,霍宇光一屁股坐在岸边的额一块大石头上,任由清凉的溪水从脚踝流过,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心想,妈的,管它什么时代呢,人生除了女人,还会有更重要的事情吗?
妹子,等哥回去,就给你弄个项链带上!
说来也巧,这溪流中不但有金子,还有数不尽的泥鳅,这倒也让霍宇光他们这些人省去了不少打猎的时间。
两天工夫,他们就淘了大概有30多公斤黄金。
我曹,本来是出来找其它金属制造铜合金的,没想到让金子一耽搁,连初衷都给忘记了,不过怎么说呢,这溪流里除了砂石和金子,根本不可能有其它什么金属,只有矿石才会有多种金属共生的情况。
不管咋说,是该返回营地了,这些金子足够打造一些餐饮器皿,另外还能给夜莺和雀儿制作一些首饰,还有,甚至自己打造一顶王冠?嗯,还可以铸造一些金牌,用来奖励打仗活打猎有功的族人!
这么一想,霍宇光还是很高兴的,反正这溪流中的金子,早晚都是自己的。
但是他们在淘金的时候,发现溪流边上有几个巨大的野兽脚印,看样子像是剑齿虎的,当时阿普和羊蛋都认为这是剑齿虎路过留下的,也就没有太多在意。
羊蛋这次带着首领出来淘金,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
前些天他从他舅那里知道,光首领曾经答应过,要赏他一个女人,所以羊蛋做起事来格外卖力。
当下,他们这队人在返回的途中,依然要路过那片砾石沙漠。羊蛋心情飞扬,路上不时的想象着,光首领回去赏给自己的女人会是个什么样子呢?
能有夜莺或者雀儿的三分之一那么漂亮吗?
一想到这些,他就忍不住呵呵呵的笑出了声。
“羊蛋,你小子笑啥呢?”走在后面的阿普好奇的问了一声。
“哦……光首领不是说要找五颜六色的石头吗?你们看看这地上,说不定就有呢。”说着,羊蛋的眼睛就开始往地上乱瞅了起来。他其实在掩饰自己的情绪,他知道光首领非常厉害,不想让他看穿自己的心思。
“好嘛,你小子就给我找几块五颜六色的石头,找不出来,等我回去怎么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