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木莲也是个行动派,第二天便回了娘家。
在家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迫不及待的把养兔子的事情说了一遍。
程父一听就觉得不错,他在山上经常能猎到野兔,兔肉倒在其次,皮毛却能卖个好价钱。
为此,他还练了一手硝制皮毛的好手艺。经他手硝制的皮毛,更是供不应求。
只是打猎这个营生,多半靠运气。运气好时,一天能猎到好几只猎物。运气不好时,十天半个月没有收获也是常有的。
把兔子圈起来养着下小崽子,养个十对八对的,一年不得有千八百只兔子,那可比进山打猎强多了,做得好了,也是一门长久的营生。
他越想越觉得好,眼神亮晶晶的看着妻子,“媳妇儿,我觉得咱们可以试试,没准真能行。”
看他干劲十足的样子,程母笑着点了点头,“行啊,那咱们就试试呗,种地我不行,养兔子那还不简单。
野兔子在山里天生天养的都能活命,咱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它,保准能养得白白胖胖,毛光水滑的。”
程木峰也连忙道,“还有我,还有我,我能给兔子找草吃,我以后不睡懒觉了,天天跟三娃子他们上山割草。”
程木莲却板起脸来,“那可不行,村里学堂马上就建好了,我公公婆婆说了,让你也进学堂念书。
你今年也十岁了,是个大孩子了,可不能再瞎混日子了。
姐也不图你能有多大出息,好歹进学堂多认几个字,多明白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