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有意思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说害怕感动的!”陆漫说。
我说:“因为,感动会让一个人铭记,而往往铭记的最后大多数都会成为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就像,有人送我茶叶,原本我不喝茶,可是碍于情谊,我会去尝试喝茶,发现他送的茶叶好喝,慢慢的就喝上了瘾。而后,不管在哪,只要是跟茶有关的东西,都能让我想起那个人。”其实我很想比喻成一个杯子的,可是想想,我怕这样比喻过后我会更加的睡不着。
我是一个在夜里特别容易感性的,所以我也没有跟陆漫开玩笑,我最怕的东西,就是感动。
因为出来工作的早,可以说早就看透了人情冷暖。
所以人就变得害怕感动了,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记性好,如果有人对我好,那我就会记得他对我的好很久,久到别人都完全忘记的时候我还记得。陆漫听完我的话,沉默了一阵,然后说:“你说挺有理的!”然后不再说什么。
喝完一瓶酒后,陆漫去了一趟洗手间,然后上楼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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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七点,洗漱好下楼买早餐的我,遇见了穿着一身运动装在花园里跑步的郑紫薇,默默的等她跑完的返回A栋楼下的时候,我才从一旁的花坛前走过去,拿出了一份早餐递给了她。看着大汗淋漓的郑紫薇那张好看的脸,我突然想起了那么一句话,那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的下一句‘你一定没有遇见过那种眼前一亮的女人,与性和爱情无关,第一眼你就会觉得这个人很优秀。’。
是的,我第一次见到郑紫薇时我就知道,这个比我小好几岁的女人,是一个特别优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