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约瑟夫的食指竖在了嘴边。
他们现在站在下风口,这头棕熊闻不到他们的气味,但依旧要悄悄的干活。
夏宇只有一枪的机会,因为鹿弹打不死熊,他第一发独头弹如果做不到一击毙命,后面只能由约瑟夫进行补枪,这意味着狩猎失败。
轻易认输可不是神豪的风格,夏宇深吸一口气,慢慢举起手中的猎枪,瞄准这头大家伙前肢正上方的心肺区。
棕熊体型粗壮,头骨坚硬厚实,就算怼着脑袋打也不一定能射穿,选择柔嫩的心肺才是最佳选择。
身后半蹲的江白樱紧张的看着夏宇,心中念叨着一定要打中。
“咚”
就在这时枪声响了,弥漫的硝烟升起,不到五十米外的巨大棕熊应声而倒。
“呼”
夏宇长舒了一口气,他的狩猎之旅到此算是圆满结束了。
一头棕熊,一头美洲狮,两头北美灰狼,这样的战绩还不算赖。
“漂亮的一枪,夏洛克你上辈子应该是个职业猎人。”
“不,我觉得应该是个厨子。”
夏宇说着退出了弹壳,他有点迫不及待烹饪一顿熊肉盛宴了。
“我来剥皮,戴维你来帮我,你们还是负责警戒!”
“没问题。”
约瑟夫一通安排之后,大伙都忙碌起来。
狩猎结束不代表就没有危险了,身处野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比如约瑟夫剥皮剥到一半,一只雪兔慌不择路的跑到了他们的面前,夏宇本以为这是本世纪的守株待兔,可下一秒就有一只雪白的狐狸跟了出来。
嚯,看起来还挺漂亮的,就是不知道自己放过它,晚上会不会钻进他的帐篷报恩?
小说看多了就容易想屁吃,夏宇依旧没改掉这个臭毛病,不过他也没开枪,只是目送一狐一兔又钻进了树林。
狩猎已经结束,那就没必要增添杀戮,他也不是屠夫不是?
约瑟夫继续剥皮,很快将一整张棕熊皮剥了下来,夏宇蹲下来摸了摸,除了感觉有些臭外,毛皮还是很光华柔顺的,看样子没少吃大马哈鱼。
“小江,要不要给你做件熊皮大衣?”
“我不要,我穿一定很丑。”
江白樱对皮草没兴趣,也对大笨熊本能的排斥,直摇头拒绝。
“那我还是带回去做地毯吧!”
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就有一张熊皮地毯,不过他两次才干掉了这头棕熊,还差点命丧熊爪。
夏宇知道这个故事还是高中语文阅读理解做到的,没想到他也将很快拥有自己的熊皮地毯。
狮皮做挂毯,狼皮有两张,就把他书房的椅子包一下吧,冬天坐着暖和。
在心里将几张皮草的用途都想好,夏宇把枪交给了江白樱,加入兄弟二人一起收拾熊肉。
五百公斤的体重除去内脏、骨骼,还有皮毛,出肉量依旧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