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爷气急败坏,狠狠将拐杖杵了杵地,厉声怒道:“还不快去把人给我追回来!”
他的身边,只有三位银发垂背的族老陪同,其他人早已离去,这话应是对咢钧说的。
太爷怒气积胸之下,竟将鄂钧腿脚不便都给忘了,追人这种事,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我看不妨随他去吧,何必去追,记得这老小子年轻时,就整日想往外跑,消停了这些年,怕是又…”一位族老摇头叹道。
“他那犟脾气,哪里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得回来的?”另一位族老也附和。
两人的话,太爷也不作理会,只是双手叠掌着拐杖,怔怔看着地面,也不知在想什么。
他脸色铁青,眼神渐渐冷厉,胸口起伏不定,隔着五步远,黎风也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足见其愤怒到何种程度。
“你们未免把事情想得太简单,这商队来历神秘,至今咱们也没探出什么底细,先不提那猪笼山的事,就说刚才那具尸首,那人应是死于昨日,偏巧这商队也是昨日从上游方向来的,只怕他们与此事也脱不了干系!”少顷,太爷神色凝重地道。
看来,太爷已发觉,那伙人行事心狠手辣,绝非善类,这次黎风的阿公随同他们而去,如何不让人心生忧虑。
“我去追!”
黎风火急火燎地走了,头也不回,众人喊他也不应。
原本其中很多内情,黎风是知道的,此时再听太爷如此说,他哪里还沉得住气。
毫无疑问,那具尸首是他们杰作,不然为何这边刚发现尸首,他们就急急忙忙地离去,甚至未尽宾客之道,派人向太爷辞行,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其实有一件事,黎风一直耿耿于怀,那伙人明明是第一次来这茫茫大山,那他们是怎么准确无误地找到叒水部落的呢?
答案正是那具尸首,就是这个库什部落的人带他们来的,带完路自然没了用处,于是便一刀将他杀死,丢在芦苇丛中!
又是一个受害者,他们如此滥杀,简直丧心病狂,阿公随他们而去,黎风如何放心得下。
既然太爷都发话了,他什么也不顾了,这次哪怕生拉硬扯,哪怕阿公责怪他,他也要把人给追回来。
不然,他可怎么向阿爸和阿叔交代啊!
一晃眼功夫,黎风转了个拐角,人已没了踪影,太爷急忙对咢钧吩咐:“他一个人如何能行,赶紧再多叫几个人跟着去,那些人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咢钧答应着,也急急忙忙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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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风哥,你火急火燎的,是去哪啊?”巷口,瘦弱的女孩止住脚步,语带讶然。
她身形单薄,小小的个子,年纪估摸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白皙的脸庞隐隐可见些许雀斑,细黑的柳眉下,有双清莹秀澈的大眼睛,乌黑的齐肩短发垂落在她的双颊,在微风拂动下,显得青涩动人。
女孩是他傅成叔叔的长女,名唤雨妮,之前阿妈欲给他说的亲事,指的便是她。
黎风行色匆匆,虽有认出她来,脚下却未作丝毫停留,也未有回应,与其擦身而过。
他深知,那伙人虽号称为商队,其实却并未携带太多负重,况且有旋角羚载物,行进速度绝对不慢。
山林里没有道路,只要方位没有偏差,库什部落到叒水部落有很多线路可选,经验老道的阿叔,自然带黎风走的是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