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刚与李宛走到大门口,就见地上泼了一些腥味重的血水,湿漉漉的,很是难闻。
“姐姐,也不知是谁干的。”
这还怎么做生意?
李宛的脸发白,语气也不好了。
她是想过姐夫走后她们得日子会艰难些,却想不到如此难。
“我们又不是钱,做不到人人都喜欢。见高踩低者也不在少数,不过这提醒我们该养一条大狗了。”
别看这古代的狗,却是防小偷的一把好手,二来还真可以当看门的,给那些满脑子脏水的人一点威慑。
古代别看科技不发达,可是人的智慧却不容小觑。
狗在各家发挥着重大作用。
“养狗?”李宛小心的绕过那滩血水,露出了怯生生的神色,“姐姐我最怕狗了,小时候,被邻村的狗给咬了一口。”
“咬到哪儿了?”
李蒙颇有兴趣,她七八岁时也碰到过从别家跑出来的土狗,身形庞大,见势就要攻击她,她立刻就蹲了下去,手中还紧紧抓着一块石头,高高举起,目露凶光盯着它。
那狗虽然生的凶猛,见李蒙蹲了下去,它也没有贸然进攻,同样蹲了下去,与之对峙。
李蒙记得那时盛夏午后的阳光狠毒,她的背心早就湿透了,却牢牢记得外婆的嘱托,你不动,它也不会动,就这样整整蹲了一两个小时,浑身麻木极了,她也维持着那个姿势没有动弹。
终于有大人路过,她才呼救。
幸免一难。
外婆听她回家说后也夸她胆大聪明,可是只有自己知道她快吓死了,那是种什么恐惧,年代久远,李蒙却隐约有些印象。
“屁,屁股。”
李宛的脸彻底红了,麻利的打开了门,迅速进了院子,这才迫不及待伸手揉了揉了臀部某一处,“姐姐,我想起狗,就觉得瘆的慌。”
“其实狗比人更好相处。”李蒙笑了笑,“你若对它好,它是永远忠心你的,对待人却不见得如此。”
“姐姐这话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