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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十八两不够!

“铃铛?”秦鹿愕然开口。

他认识这个人,是府里的护卫铃铛,属于副统领金开山的亲近兄弟。

铃铛长得很好看,就是早年当兵时在脸上挨了一刀,破坏了整体美感,看见秦鹿就笑:“今个某不当值,就来这里坐坐。看见几个泼皮占着座位只要清水,还凶神恶煞的撵走前来的客人。某觉得太吵,随便活动了一下拳脚。”

秦鹿笑着进门,让柳嫂子先做饭,大酒大肉的尽管上来。

知道铃铛是习武之人,吃不惯精致小菜。全蒸的羊羔并着烤鸡、烧鸭和难得的牛肉摆满一桌,和铃铛大快朵颐。

别的啥都不说。

朋友来了必须请客。他不缺这点小钱。

“好个鹿爷!”铃铛啃掉一只烤鸭,笑道:“鹿爷果然是个大气的汉子,怪不得金大哥看重于你。”

秦鹿摆手道:“他不教我习武。”

铃铛毫不作伪:“想必鹿爷也明白:教会了您习武,您还要我们这帮子低贱护卫做什么?您是府里的贵人,是主子们的心头肉,早晚能飞上天去的。我们金大哥说了,您若是愿意,咱就把您当自家兄弟看待;若是不愿,某也不想高攀。”

秦鹿一拍桌子:“再上酒!”

酒足饭饱,铃铛拿着匕首剔牙;

秦鹿不擅长兵器,不过兵器容易杀人,反而不如某些东西好用。

他拿着用硬木削成的棒球棒,来回挥舞,然后中午的时候,十几个市井泼皮咋咋呼呼的进来。没等他们横眉竖眼,一颗黝黑的铁胆就夯进地面。

领头的泼皮噗通就跪地上了,喊道:“铃铛爷爷?”

“好泼皮!原来是你个周三儿!”

铃铛笑骂一句,对秦鹿道:“早知道是市井的泼皮,看见鹿爷您生意好,想着收些行费来着,被我打了,便要来找回场子。他们都是滚刀肉,府里的名号也不好使,偏偏这周三儿早些年在市井被人追杀让我救了一次。我来说话,他不敢不听。”

周三儿使劲点头,又盯着秦鹿,把秦鹿的长相记仔细了。

有铃铛帮衬,秦鹿不再担心街面上的事情了。

保护费这种东西,自古有之。不过周三儿折在这里,以后见他要喊声爷,他也算街面上有头有脸的那种人,轻易不会被人招惹。

唯一担心的就是同行。

不过最近的生意有些差了,秦鹿觉得同行们也没有必要捣乱不是?

是夜,秦鹿翻看《聊斋志异》,李春花、柳五儿和吴十方在旁边算账。

“鹿爷,今天还是赚了十两银。”

柳五儿笑得眼睛眯眯。

和第一天的三十两比起来,十两少了接近一半,但是她已经满足了,觉得秦鹿也会满足。

一天十两稳定下来,一年也六千多两银子呢。

扣除税收和各项杂费,也能赚个三千多两!

“嗯。”秦鹿微微点头,没怎么在乎。

钱少了没关系,正好防着凤辣子窥觑了。

只是因不信鬼神,觉得聊斋忽悠着他,转而观看《红楼》一书。

要说看红楼吧,需有三防。一要防生气,血压上升;二要防笑岔了气。三,要准备一方手巾,以防泪漉青衫湿。

秦鹿看着看着,突然瞪大眼睛,一拍桌子。

“十两?不够!”

他低声闷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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