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都是一阵错愕,紧紧地盯着那些不断出现的血字,心中无比的骇然。
最终所有的血字都显现了出来,在这种刚刚死过人的空间里,显得更加的慎人,令人心惊。
“这是……写的什么?”李晶国脸色难看的看向高琼。
“上面写的好像是一片文章,或者可以称为是个故事。”高琼回答。
李晶国揉了揉眼睛,然后从上衣兜里拿出一副眼睛戴上,这才看清那上面的字。
“冤!”“冤!”“冤!”……。
“我不甘啊!我一定要报仇!等着我……,我很快就会找你的,乖!不要急……。”
我会天天缠着你,看着你死,!看着你活在恐惧中死!我会盯着你,盯着你睡觉、盯着你看电视、盯着你洗脸、盯着你洗澡、让你活在我的注视下,看着你慢慢的死!
我好恨啊,我不想死!
“对,对,我要写下来,免得我忘了。用我的血写下来,这将成为我的血咒,伴随着你永远,直到你死。”
我是谁?……哦,我叫棒子,他们都这么叫我,可能是根据我当编辑时的笔名‘棒打狗腿折’起的吧。
有人说我是宅男,可能是吧,他们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可能和我的职业有关,我的生活就是在写作、喝酒、唱歌、睡觉中往复循环,每天如一。
这也许就是邋遢的单身汉的生活,当然,我并不承认我邋遢,因为我觉得我只是失去了不邋遢的理由,懂得人会懂,不解释。
每次酒后,伴随着子夜的临近,街道的灯火悄然暗淡,人们似乎已然入睡。独自扶手窗前,有风透窗而入,令酒意渐散,等待的不过是今夜的一场宿醉和明日的头痛。
打开一扇窗,方知深秋愈发的寒冷,岁月没有带走孤独,而是毫不留情的留下沟壑般纵横交错的皱纹。像一个傻子一样抒发着酒后的感慨,懂的人哭了,不懂的人笑了。
她是不是懂呢?每到这个时间,我都会看着对面早已失去灯火修饰的单元楼,因为每天那里四楼的一间小屋都会亮着幽暗的灯,灯光下的女人成了我酒后的朋友。虽然她一定不会这么认为,如果她知道我的存在一定会把我列入偷窥狂的行列。
当然,我不是偷窥狂,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我并不猥琐,我只是喜欢她在那幽暗的灯光下认真工作的样子。
她每天都会工作到很晚,神情专注的缝补着各种布娃娃、毛毛熊之类的玩具。
可以说,我以这种方式认识她快两年了,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叫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我都没有看清过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她似乎从来没有出过屋,我曾见过她打开客厅的门接了很多次外卖。有时候我怀疑她是不是个盲人,默默的躲在自己的空间中,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但是,我知道她不可能是盲人,因为盲人是不需要开灯的。
有时候因为酒后的冲动,我真的想去看看她,和她做个朋友,又或者期待着更进一步的关系,但是我最后都放弃了,我没有那个胆量。
秋后的一天,酒醉如约般的到来,又是那个时间,又是那个窗前,我又看向了对面的房间。
但是,今天的那个小屋突然有了不同,那盏幽暗的灯光不见了,唯有电视发出的一闪一闪的幽光,将屋子笼罩在忽明忽暗的空间里。
我感觉到了不对,似乎将要失去什么,心理忐忑了起来。
因为在电视光线的闪亮间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她没有在看电视,似乎屋中根本就没有她的存在,只有阳台上挂着的一件黑色的大衣随风摇摆着。
我又看了看那间卧室,那里漆黑一片,没有灯光!
“难道她睡下了吗?那么电视为什么开着呢?”我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我此刻总是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虽然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怎么来的。
“不对!”我的目光再次落到阳台的那件黑色的大衣上面,然而,我突然发现那大衣的下面赫然露出两条细长的大腿,没看到鞋子和双脚,可能是被长长的裤腿隐藏了。
我心中一惊,赶紧看向大衣的脖子处,光线太过暗淡,我也是隐约的发现那脖子的位置似乎有一根绳子在紧紧的勒着。
我突然明白了那是什么情况,她自杀了!
我赶紧冲下楼,再也没有了以往的腼腆与懦弱,我的心此刻狂跳不已,我怕失去,是的我,真的很怕失去,此时的我已经发现,冥冥中她已经在我的内心深处扎下了根,虽然这很滑稽,但却是事实。
我冲进了对面的楼,3单元401,没错,我不会记错。
“咚咚咚!”我焦急的敲了几下灰色的防盗门,但是我突然想到了我有多么的幼稚,如果她已经上吊自杀,我敲门又有什么作用呢?
我想到了报警,赶紧摸索着手机,这时我发现我又犯了第二个错误,我匆忙之下竟然忘记了带我的手机。
就在我慌乱的无所适从之时,防盗门突然开了一条缝隙。
“你有什么事吗?”门缝中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似有防备的盯着我。
我愣住了,虽然我从没有听过女孩儿的声音,但是不知为何,我确定这就是那个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