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哪,可别笑了,当然是刮的夏风,都要热死了,不得来坛好酒解解馋呐?我可是闻见你身上的酒香了。”
“哎?你来的正是时候,还记得我十几年前埋的女儿红嘛?今日拿出来,喝一喝!”
“好!好!好!”
居隐时,眼中含着泪水,这女儿红是十几年前他与他结拜时所埋,今日开了,也不埋没了这坛友谊。
站在居隐身边的居何,察觉到了自家老爹的不对劲,趁着他还沉浸老友相见的喜悦中,修长的手指立即搭上了有些皱巴巴的手臂上。
脉象平稳有规律,从脉象上看确实是一丝毛病都没有,居隐对着居何淡然地笑了。
从脉象上是看不出什么,可若是观气色,察气息,就能感知到生命力的流失。
居何狐疑地松开了自家老爹的手,真没什么毛病?
“哟,你这老子,怎么?生病了?从刚一见你就觉得怪怪的,病怏怏的感觉。这儿子肯定是担心你,要不然专趁你不注意给你把脉?还有你这儿媳、徒弟、徒媳,一个个眼珠子都恨不得长在你身上了,好子,比我有福气!”
谢潇潇听到老头自己是徒媳,面色一窘,心里狂嚣:“不……不,我不是”,嘴上努了努,终究是没有什么。
维芜呢,则是已经见识过了老头的嘴贫,知道他是在有意调侃,越反驳调侃得越厉害,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理。
虽然居何和扶桑也是知道老头是为了好玩儿才这么,可这两人,谁不想老头的成为事实呢?
老头凑到居隐跟前,摸着下巴,围着居隐转了一圈儿,沉思出声。
“老金,你这是见不着我好呢!就算病了,我也能医好自己,当今世上的医术,有谁能比的过自己?”
居隐心虚地打着幌子,硬着头皮都得装下去,此刻,自己已然是半条腿迈进了棺材,绝不能让这些晚辈因为自己出了什么事情,要不然,他就算死,也难以瞑目。
“也对,走走走,咱兄弟俩赶紧喝一杯去,通宵的哈!都多久没见了,可不能喝了一半儿就要走啊!还有,这……这只鸟,走,一起。”
老头搂着居隐往前面走,孔翎则是在身后屁颠颠地跟着不得不,老头儿的酒就是好喝。
不过,孔翎也是带着任务去的,自己也算得上是主饶一只传声筒了,更是潜伏在俩老头之间的间谍。
看着前面一个驼背老人努力拿手扒拉另一个比他高出半头的人,还努力地垫着脚尖的样子,四人面面相觑,他们的感情,还真好。
“对啦,厢房你们都去过了,正好有两间收拾好的,我们就不打扰你们年轻了。其他的房间,前些日子都被我堆满了瓶瓶罐罐,再加上这几日风尘过多,房间里都积攒了不少的灰。所以啊,你们可真是摊上好时候了!”
驼背的老头一边在远处大声呼喊,一边对着旁边的人咯咯直笑,笑声夹在风里传入四人耳中,无一例外地,四人都红了脸,像是煮透聊虾。
而居何和扶桑则是在心里向老头竖起了大拇指,前辈,真懂晚辈的心。
“我……我累了,走,潇潇姐,我们……我们赶紧回去休息吧,那个……那个居何、扶桑啊,太晚了,都赶紧回去休息、休息吧啊!”
“走,潇潇姐,我知道厢房在哪,我带你去。”维芜从身后推着谢潇潇往前走,没来过火阳庄的谢潇潇,此刻就像是一个迷路人,任凭身后的人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