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躺一会儿吧。”马小虎看着身上的污浊,伸手扒掉上身的恤,看来待会儿他也要进去洗个澡了。
门铃响了一下。
马小虎过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前突后翘的女孩儿。
这不是之前在城乡结合部夜玫瑰小酒吧推销啤酒的白色皮裙小姐吗?
只是今天她穿的不是皮裙,而是一件粉红抹胸包臀连身裙,踩着水蓝绑带坡跟鞋,肌肤如雪,性感热辣。
白裙小姐一愣:“是你?”
“你怎么在这儿?”
白裙小姐窘迫地笑了一下:“这不……过来找点儿生意吗?”
“生意?”
马小虎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看来除了推销啤酒,她还有一些其他副业,生活不易啊!
“小虎,是谁呀?”小黑闷闷地问了一句。
白裙小姐一听小黑的声音,立即就被吸引过去:“黑哥!”
社会我黑哥,人狠话不多!
昨晚看到他们和山猫等人打架的时候,白裙小姐就被小黑深深迷上了,当即扭着蛮腰过去。
马小虎颇为无奈,现在也不能把人给赶出去,只有先关起门。
“黑哥,你还记得我吗?”白裙小姐期盼地看着小黑。
小黑现在醉得七荤八素,迷迷糊糊地看着白裙小姐:“你是……”
“我叫温妮莎。”
“这是你的英文名?”
“不是,就是我本名,你看不出来吧,其实我是混血儿。”温妮莎很得意地说。
马小虎真不明白混血有什么得意的,按照夏国传统的说法,丫叫杂种。看了温妮莎一眼,看不出哪里混了血,跟隔壁村混的吗?
“对了,你们需要马杀鸡吗?”
小黑一脸懵逼。
马小虎暗暗无语,看来这一行也不好做啊,竟然还要自己上门推销,就不会找个经纪人吗?
浴室的门打开,婉君围着一条浴巾出来,露出外面的胳膊犹如牛奶一般嫩滑,看得温妮莎目瞪口呆,瞬间就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婉君和马小虎他们混得很熟,而且又是混场子的人,所以对他们从不避讳。
倒是看到温妮莎有些奇怪,问道:“这位是?”
“你……你是不是清歌飞雪的?”温妮莎似乎认出婉君,而且知道她的身份,“我有一次和朋友去唱,好像见过你。”
“你好。”婉君微微点头。
温妮莎就跟粉丝似的伸手过去,跟她握手:“你好,我叫温妮莎,咱们是同行。”不过她显然是不够格跟婉君相提并论的,人可是清歌飞雪的头牌。
听说清歌飞雪的公主从不出台,看来传言也不尽然,温妮莎不由看了马小虎和小黑一眼,小样儿,面子还挺大的嘛,竟然能把清歌飞雪的头牌约出来,牛逼!
“小虎,你打个电话,让人给我送一套衣服来。”婉君被小黑吐了的衣服没法穿了,告诉马小虎一个号码,让他打过去。
马小虎打了电话,一会儿工夫,就听门铃响起。
“来得还挺快的。”马小虎起身开门。
结果门口站着几个警察:“酒店例查,配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