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大部分人都醒了,洛克起了床开始招呼他的手下。“走,去营外喝酒!这天热的我都没睡着!”洛克抱怨道。
“头儿,万岁!”洛克的队员们对于马上能享受免费的酒水十分兴奋。这种大热天,只有冰镇麦酒才能安抚这些大头兵燥热的心。
“凯恩,你先带弟兄们去绿棕榈酒馆,每人一杯麦酒,再给我订个包间,告诉老板娘,帐记我头上汉斯,你和我去找约夏克中队长。”洛克吩咐道。
“好的,头儿”。两人回答道。
洛克带着汉斯到了约夏克大叔的军帐,“约夏克大叔,去喝酒啦!”刚进军帐,洛克就冲着好像也刚醒不久的约夏克大叔喊道。
“知道了,你小子嗓门小点,我脑袋被你震得直颤。”约夏克大叔打趣道。
“大叔快走啦,营外吉萨镇的绿棕榈酒馆,我已经安排人去订了包间了。”洛克说道。
“恩,走吧。”约夏克大叔穿了一身便服,便跟着洛克出发了。“这是汉斯吧,小伙子变壮了不少啊。”约夏克大叔对这个同镇的小伙子也有一点印象。
“是啊大叔,我现在对自己的身体满意极了,打三个夏尔洛蛮子没问题。”汉斯接口道。
“还是这家伙能吃才能这么壮,他一顿能吃我两顿的量。”洛克说笑道。
“军人就是要能吃!你看大叔我一顿吃多少。你小子虽然体格还行,但还是瘦了点。”
约夏克大叔对洛克的体型不是很满意。洛克如今身高一米76,其实这比大多数士兵要高一点,他体格很匀称,体重有150斤,比起约夏克大叔一米9的身高,快三百斤的体重的确不算什么。就连汉斯都有一米八的身高,两百多的体重。
一行三人,说说笑笑的向营外走去。
营外的吉萨镇是曾经的夏尔洛王国的领土,两个月前福斯坦王国强攻下费尔默峡谷后,夏尔洛王国就没有什么大的天险和抵抗力量了,三大军团分上中下三路进攻夏尔洛王国的腹地深处,直指夏尔洛都城奥迪斯城,一路碾压至今。雄鹰军团是从南部包抄进攻的,因为这一路的抵抗都是零星的抵抗,所以军团长决定散开队伍,将四个步兵团两万人,以大队平均500人为一营参与村镇级的进攻,对于进攻城市或者大的领地再重新整合为兵团的形式,一兵团5000人,军团指挥部只留下了骑兵团和后勤兵团共1万人留守军部。
吉萨镇就是夏尔洛王国南部某个小镇。这个小镇刚刚经历了战火的洗礼,行走在路边,燃烧成焦炭的房子、面色黝黑的乞丐随处可见。这些人用害怕和惊慌眼神低头偷看着洛克他们,福斯坦王国军队的制式便装揭露了洛克他们的身份。战争总要毁掉一些东西,两个星期前洛克他们营攻占了这里,血与火的教训让这个小镇的残存居民接受了这些陌生的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