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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天不生我李淳罡

但对于小说,除了看过的那些以外,他也就只记得比如说什么。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

等等之类的话了。

让他按照电视剧复制出来金老爷子的经典?

在开玩笑吗?

其实说了这么多借口,不抄金庸古龙名著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这两人的作品已经被无数前辈换个花样抄烂了,王言已经懒得抄了。

……

而在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小说中,出彩的也就那寥寥几本而已。

就这几本小说中,王言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这本《雪中悍刀行》了。

虽然《雪中》分类是东方玄幻。

但他的的确确能算得上是一本武侠小说。

最多也就是高武低玄这个档次的。

这本书中,没有玄幻小说中经常描写的一人可屠城,甚至是一人可敌国。

书中,就强如老剑神,也只能做到一剑战敌两千六而已。

提起老剑神,这也是王言在书中最喜欢的几个角色之一了。

那句前世被各大作者拿出来用的“天不生我吕小树……”

哦不对,

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这句无限装逼的话。

可王言对于李淳罡,最有感触的并不是这一句。

而是当他一剑刺入绿袍儿心中,那惨然一笑,还有那句“天不生你李淳罡,真得很无趣呐!”

对于这位剑神,王言纵有千言万语都不知如何表达,脑海中无数关于他的画面流转,最后融为短短两个字。

“剑来!”

……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让王言印象深刻的画面和人物。

比如那个江湖小混混,那个名动京城的木剑温华。

当最爱的女人,唾手可得的名气和兄弟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

那个曾经无数次幻想能够搂着心爱的女人,站在顶峰的小痞子,没有丝毫犹豫,义无反顾的选择废去武功,自断一手一脚,于雪中退出江湖。

“我有一剑,叫以手足换手足。”

“不练剑了!”

……

自此之后,谁有能想到,一个小小客栈中的温小二,会是京城赫赫有名的游侠温不胜?

还有许多让人泪目的语句。

“姜泥,老子喜欢你!”

“喊我干什么?不要脸。”

……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这本书,许许多多让人看了心潮澎湃或是潸然泪下的情节,每一个配角,每一个人物,都有专属于他的故事。

不得不说,虽然老是太监,但总管的人物刻画在整个网文界,都算得上是佼佼者。

不是说我写的小说小白嘛?

不是说我写的情节小白嘛?

不是说我的书只有那些初始网文的小白才会追捧嘛?

你不是武侠界的大神嘛?

好,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江湖!

……

江湖是一张珠帘。大人物小人物,是珠子,大故事小故事,是串线。情义二字,则是那些珠子的精气神。

所有的故事,

在一声“小二上酒”中,

缓缓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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