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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网 > 土匪逼我当县令 > 四十二章习武

四十二章习武

沈从是不愿意的,但是小魔女却觉得这样再好不过,有人帮她盯着沈从。

而小魔女跟他们解释,沈从帮助过小魔女,所以留下来给沈从当丫鬟。

这几天莫诚和衙役也忙的不可开交,有不少人击鼓鸣冤。

多是先锋营的士兵,吃饭的时候喝醉了和客人打架。

还有赌坊的人竟然也来,说这些士兵赌输了钱不认,还把赌坊给砸了,没想到赌坊也有被欺负的时候。

还有几个妓院卖艺不卖身的艺伎也被吓得不敢出来做生意,沈从觉得就没有几个正常的案子,就带个话给这些商家,让他们忍一忍。

沈从也没有去找吴伯言让他约束自己的部下,省的找不自在,又不是坏自己的名声。

吴伯言也隔三差五的过来寻莫惜柔聊天,出去逛逛街,莫惜柔总是把小魔女也叫上。

沈从倒也落得清闲,白天和黄晓兴练习剑法,晚上看书。

“晓兴兄弟,我看到土匪和士兵基本没有用剑这是为何?”沈从到现在看到女子一般用剑,侠客一般长刀,书生有时也会带着长剑。

“沈大人,一般用剑多是装饰用的,并无多少战力,当然也有剑术的高手,并不比刀枪差!

剑的刺杀没有长枪有洞穿力,剑的劈砍不如刀有威势,而剑的优势在于两者皆备,灵活多变,剑力便弱了。”沈从没想到黄晓兴对兵器武学颇有研究。

“那如果上阵杀敌,入万军之中,练习刀还是枪好!”沈从现在觉得应把剑术排除自己的学习之外。

“沈大人想像吴将军一样冲锋陷阵?”黄晓兴也知道沈从是当朝状元,对他有这种想法很好奇,他认为沈从学习剑术,才符合他书生的气质。

“我幼时便有梦想,驰骋千里沙场,杀敌报效君王!”沈从可是把吴伯言当成对手,怎么可能把他当成自己的偶像。

“要想冲锋陷阵,必是跨马冲锋,长枪又是骑兵利器!”黄晓兴建议沈从练习枪法。

沈从这才突然觉得上阵杀敌,保家卫国,建功立业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书中都是把名将说成翻云覆雨,阴谋诡计,波诡云谲的儒将风范。

好似忘记了培养一名精锐的骑兵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和努力。

读书其实靠的是天赋,在战争中崛起的名将才是难能可贵。

而习得一身武艺绝不是书中说的那么简单,毕竟书生都有贬低武将的意味,一直推崇的是智将。

好似懂得兵法就能领兵杀敌,实则战场大多靠武将的奋勇当先,再好的计谋如果没有勇士拼杀,不过就是拦在敌军面前的屏障而已。

夏朝的军中也流传着胡人不满万,满万无人敌的感慨。

曾有边关的将士流传这样的笑话,胡人打仗不用脑子最可怕,一旦胡人用脑子,他们能玩的过我们吗!

沈从现在连骑马都不会,枪术更是一无所知。

沈从决定先练习枪术,黄晓兴惯用的是刀法,对枪法研究不深,不过教习沈从倒是搓搓有余。

沈从先练习枪法的突刺和格挡……

沈从也请教过黄晓兴内功的修炼,需要感悟体内的一股气,沈从按照他的方法静气凝神,可是却感悟不到。

黄晓兴介绍感悟气,有先天和后天,经常练习外功,气也会变强,对身体的慢慢感悟,也是有希望感觉气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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