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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五者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

——之景

过石潭,本来需要绕行五十多公里的山路就此避过,沿前人踩踏出的小路前行,倏忽见大道在前。

林乞颜再次拿出地图,对着太阳高高挂起的方向来确定他的位置——清凉山脉。所认无误后,骑着车开始爬坡之旅。

接下来就是高低起伏的山道公路,对于公路自行车骑手来说,山道要比平地耗费更多的体力,和脑力。

他们既要在山道上保存体力,又要阻止敌对赛手的战略进攻,总而言之是很难熬的一段路。

而对于一个骑手来说,不见得没有对手就是好现像,隆冬时节的太阳光并没有夏天的日头那么耀眼,那么毒,他会像慢性毒药一样慢慢的侵蚀鞋车手的身体,让他们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输给了最强的对手——疲惫不堪的身体。

漫长而毫无边际的坡道,足以让一个多年的公路自行车爱好者丧失前行的动力,他们会摘下头盔,拖拖踏踏的走到山道的一边,进行水份的补充,然后再度前进,如此这般,总归能骑出这片令人绝望的清凉山脉。

一行12人公路车队停留在山道的外侧,进行暂时的调整,领骑的是一名中年男子。

他叫邬蒙,他就是这样的一个爱好者,他三十岁了,喜欢公路车!是喜欢!他是这么定义的!

可他的妻子对别人介绍他的丈夫时总会加上这么一个词——车痴!

什么是痴,喜欢到极点叫爱,爱到海枯石烂叫做痴。

邬蒙并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

“不抽烟,不喝酒,除了是个车痴以外他几乎就是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丈夫了。”他的妻子总是当着别人的面来奚落这个不善表达的男人。

当然也只有她一个人能奚落他,当别人说他的不好时,这个温柔的女人就会瞬间化作一头来自大草原处的母狮,用她的利爪去维护她丈夫的尊严。

所以这种奚落就应该叫炫耀和自豪。

邬蒙小口的抿着水,露出了迷之微笑。

作为一个专业素养的业余车手,邬蒙也有着一些他自己的坚持。

比如在大量运动后,并没有立刻进行水份的补充,就算是10分钟后的的间隔次数饮水,大多也只是用来簌口,只有小部分顺着嗓子流入身体。

当然,他也同样要求他的车队成员这样做,这不关业余或是专业,对于他来说也亦是一种态度。

休息片刻,邬蒙望着眼前即将要被自己征服的高坡也有一丝丝的骄傲。

这种程度的山道,他们也就驻足了一次,不说别的,单说这份爬坡能力,在整个朔风市和云中市的业余车队中都排得上号了吧!

“什么人!”

“我靠!我是在爬坡吗?我在平地上骑也不见得有他怎么快吧!”

“邬哥!你说是不是职业队的车手。”

邬蒙不是很喜欢这个说话总喜欢夸大其词的家伙!他们身后辆绿色的公路车确实很快,但是还没到能达到上坡速和他们平地速一样的程度。

不过,这上坡的速度确实很了不得,虽然不比职业车手,也比他们这些老手好上不少。

公路上在接近他们,他听到了什么,那是齿轮高速旋转的声音,他看到了什么,骑行路线的选择是如此的完美。

他不由自主的伸出了手中的水壶。

使命的交接。

看着那张稚嫩的脸。

有那么一个瞬间,邬蒙又回到了那个挥洒着汗水的炎炎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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