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颜姐,你就好好等着我。我可是男子汉大丈夫,有我在,什么事都不要你做。我听说书先生讲了,女孩子啊,就要十指不沾阳春水。”
他把欢颜逗笑了,满意地又回厨房里去。化成人形后,他在欢颜家已经住了两年,这段时间里,他被当作亲生儿子似的照顾着,爹娘教他认字,读书,做饭,犁地…总之,只要他好奇的,他们都不厌其烦地教。这些日子里,他觉得自己学到了好多的东西,那是在不知道过少年的修炼当中,他根本就想象不到的生活。
可是,生活,好像不会总是顺利的。去年的年末,欢颜在某一个早晨突然的跪倒在了他面前。王颜扶不起她来,欢颜浑身的力气似乎都消失不见了,整个人软绵绵的,就这么在地上跪了很长时间。后来,王颜找来了镇上的大夫,大夫说,欢颜得的叫做软骨病,多则三年少则三月,总之是活不了太长了。王颜没敢把这个消息告诉欢颜,他偷偷地跑到学堂,把一切事无巨细的和盛明颜讲了。在王颜的认识里,盛家有钱又有权,没有他们找不到的仙人,也没有他们寻不来的灵丹妙药。要救欢颜,只有肯不肯,没有能不能。
屋外,风刮得猛烈起来,天色昏黑的一片,似乎要把这件小屋子压碎。王颜把门窗紧紧的关起来,在屋里点起了灯。桌上,刚做好的菜还冒着烟气,汤盛了满满一大碗。在柔和的灯光下,两姐弟悠然的吃着饭菜,似乎外面的狂风骤雨,和他们从不属于同样的世界。欢颜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幸的,或许过几天,自己就活自然而然的好起来,不药而愈这种奇迹,在穷苦人家的孩子身上算是日常。她记得远处的李老太家有四五个孩子,他们每天做着自己的活计,家里的一切依旧是井井有条。大孩子带小孩子,生了病就靠自己扛着,扛过去了,继续的活,死了也就死了。王老太说,死了一个,也总有别的会长大的。
“欢颜姐,等你好起来,我们再去盛家吧。明颜哥哥说,他就是太忙了,忙得没空过来,但是,他欢迎我们随时去盛家找他。”
王颜把瓷碗盛满,稳稳当当的摆在了桌上,欢颜拿勺子舀了一口,却洒出了不少。她默默的叹息了一声,一转念又打起精神来。有好饭菜吃,有好屋子住,还有王颜每天起早抹黑地替她做着农活。欢颜觉得,相比王老太家的孩子们,自己没有好不起来的理由。
“王颜呀,你还记得我抽屉里面那个毛笔吗?你拿来,我看看。”
欢颜指着床边的柜子,王颜一溜小跑,把那只竹管笔拿来递到了欢颜手上。他不明白,盛家又不缺这一支毛笔,欢颜干嘛念念不忘。况且,以家里的经济条件,买下的这支笔也不算是什么名贵的东西,用起来估计没多久就坏了。欢颜仔仔细细地看着手里的毛笔,对王颜说。
“等赶集的时候,我们再去一次镇上吧,给这毛笔挑一个好盒子。毕竟是要送到盛家去的,单单一支笔,我可真不好意思。”
“挑个盒子而已,我去挑了回来就行。欢颜姐,我的眼光你还不信吗?再说了,盛家家大业大,不会多苛求我们的一个小礼物的。”
王颜回答她,脸上还是一副看明白了一切的表情。欢颜觉得弟弟的这个样子真是太有趣了,于是不想多解释给他听,只是一个劲儿的笑。
王颜是觉得,盛家有钱,所以不会在意她们送去的一点小东西,这很有道理。盛家有多大的家业,欢颜远比王颜体会得要深刻,可是,她这么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盛家满意,而是为了盛明颜。在她心里,盛家是怎么样的丝毫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支相比起盛家财产而言,连尘埃都算不上的毛笔,是给盛明颜的礼物。欢颜希望,这礼物能尽可能的好一些,因为比起盛明颜,她能做的事太少太少了。
王颜看着自己这个姐姐,始终想不明白她究竟是怎么了,欢颜眼里的明显有某样东西,可是,他看不懂。他记起某一次在盛家的时候,盛明颜的眼睛也是这副样子,王颜曾经对着镜子看过好多回,但镜子里的自己,始终是一成不变的。或许,他还不够像人,王颜觉得,自己还有好多的东西需要去学习。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