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姓兰名斯,虽说名字有些古怪,但确实是地道的天朝人。
据父亲讲,自己这一脉是春秋时期郑穆公的后代,这让兰斯不止一次的后怕,幸亏郑穆公活的时间并不长,要不然跟秦始皇一样,一会儿要解锁黄金,一会儿又要召集军队,要真一时手紧,发短信跟自己要五千块,给还是不给...
除去这点小担忧,兰斯还是很幸福的,小说刚刚卖了版权,换了全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在三线城市全款买了套新房,紧接着就要和相恋两年的女友步入婚姻殿堂...
直到一天,刚到手的电脑屏幕上弹出一个窗口。
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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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YES
作为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即便觉得多半是有人在和自己开玩笑,但还是下意识的选择了后边的选项。然而,就在鼠标左键点下去的那一刹那,一条拇指粗细的青铜锁链从屏幕中横贯而出,笔直地插入兰斯额头。
在目光失去焦距的一瞬间,兰斯想了很多,所以是狗日的苹果电脑么?!是NO/YES么?!
*****
“不要动!千万别说话!时间紧迫来不及解释了,装死人会不会?”急迫的声音从兰斯脑海中响起。
这是“来不及解释了,快上车!”么?
兰斯的意识还停留在上一秒被一根什么东西插到脑子里,但此时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疼痛。
还活着,活着就好!兰斯感叹一声,闭着眼,心中惴惴不安。耳边突然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脚步停下,便听到一群人在交谈。
没有熟悉的“oh,yes,yes!”,没有“牙买跌!”...兰斯遗憾的表示,并不能听懂。
“大哥,兰斯他...”
七八位身材壮硕,身后背着巨型十字架的汉子担忧的围绕在兰斯身边,七嘴八舌的询问着。
“放心吧,我早有防备,明天将兰斯埋进复活之地。
莱曼你跟我走一趟,还要演一出戏,其他人继续找那群鬣狗的麻烦,即便是配合我们出演,该付的代价也一定要付!还是老规矩,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德里克冷静的安排着,仿佛床上躺着重伤垂死的人并不是自己的儿子。
“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众人见德里克并不慌乱,明白大哥自有安排,抚胸,离去。
“大哥,真没事么?”莱曼等人走干净,开口问道。心中仍有些担忧,自己这位大哥向来都是有事自己扛,可现在出事的不仅仅是大哥的儿子,同样是活尸一族的预言之子。更不要说十几年时间的朝夕相处,早已让本就无后的众位兄弟对兰斯视若己出。
“无妨。”
德里克微微摇头,复杂的眼神盯着躺在床上的兰斯。
双眼紧闭、肤色惨白,看上去毫无生机,但以德里克的实力还是能隐隐感受到一丝微弱的灵魂波动。
与预想中的情形完全一致,但不知怎么德里克心中总是觉得有些不妥。德里克皱了皱眉,可能是太累了吧。近一段时间与死神众的斗智斗勇,让这一位老牌传奇也身心疲惫。
“我们也走吧。”德里克捏了捏额头,冰冷的手指让紧张的头脑得到了片刻的舒缓,“秩序神殿的那两个小鬼找到了?”
“恩...”莱曼偷笑着,“那两个小子误闯了一只双头蛇蜥的老巢,最近几天一直都藏在里边,兄弟们找了几天,最后发现蛇蜥的地盘被一只刺尾狮霸占了,这才发现...”
声音渐行渐远,兰斯等了一会儿听不到动静这才睁开眼。
“刚才是谁在说话,你还在么?”
“闭眼,别说话,你在脑子里想我能听到。”一阵略带紧张的声音再次从脑海中传来。
兰斯慌忙闭上眼,未知的事物总是最让人恐惧的,“你是谁?你在哪?这是哪?”
“这里是诺德拉位面,而我就是古往今来唯一逃出深渊侵蚀的世界意志——迪伦。一位存身于一块世界之衣之中,而未来终究要站在传奇之巅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