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他身上,大蜜蜜感觉到了一股阅历,沧桑,很难想象,一个人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会给人这样的感觉。
不过,到底是经历过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场面,只是微微分神片刻,她就回过神来,恢复了波澜不惊的样子。
表情淡然间又带着一丝公式化的笑容,看着他说道:“既然你人已经来到公司了,我就不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的说了,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也知道你已经和欧皇解约了,这是我准备的合同,你先看看,考虑一下吧。”
说着,从办公桌的文件里面抽出一份资料递给他,林凡接过,认真的翻看起来。
越看林凡的眉头就皱的越深,这里面不说是霸王条款,但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简单的举一个例子,三年时间,他的签约费只有五百万,这如果给一个三四线的艺人,价格勉强还行。
但要知道,林凡曾经可是大红大紫的一线大咖,好吧,现在虽然他在圈子里,名声不怎么好。
甚至可以说是臭名昭著,这条勉强可以忍了,但是下面所说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且不应当认为,甲方违反合同条约,且不需要偿付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措施,一切解释权归公司所有,这是几个意思?
更过分的是,如果签约期间,他违反了公司合同,则需要支付五千万的天价违约金。
说实话,如果不是佳行的名头在那里摆着,林凡还真的认为,这是一家靠压迫艺人赚取违约金的皮包公司。
现在的圈子里这种公司太多了,多数是小娱乐公司,专门欺骗一些刚进入这一行的年轻人。
刚进来的时候,许以各种好处,让你和他们签约,年轻人一般不会注意,这些协议上违约金都高的吓人。
因为在签约的时候,他们会被娱乐公司的负责人一顿忽悠,直到把人忽悠晕位置。
让你满腔的热血,似乎只要签了这份合同,你就能大火的错觉。
但实际上,签了以后,他们就不管你了,别说资源,吃穿住都不管。
慢慢的消磨你,等到你自己完全受不了,想要解约的时候,一看自己签了五六年。
而在这一行,年轻就是资本,就是巨大的潜力,怎么可以就这样干耗着。
所以没办法,就只能乖乖的偿付巨额的违约金,所以这些小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些毫无节操的皮包公司。
赚的就是违约金,而现在这份合同,就给林凡这样的感觉。
放在三年前,林凡确实有可能看都不看就签了,但在经历了一番社会的毒打以后,他学会的耐心,学会了认真处事。
一个人出门在外,社会上处处都是坑,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跌的头破血流。
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三年的时间,这种类似的亏林凡起码吃了五六次。
傻子都知道吃一堑长一智,何况林凡不是真的傻子。
所以他抬起头,看着扬蜜道:“抱歉,杨总,关于这个合同,我不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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