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默是个非常重感情的人,因为从来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所以他一直都渴望能够有个类似生死之交的存在。
无论怎么看,刘利民最符合他的期待。
在沙漠里两个人并肩对付僵尸,虽然刘利民没有帮到什么忙,但是他至少没有吓懵和逃跑,足够说明这个人的秉性。
到了洛宁之后莫名其妙成为杀人犯,一般人要么避之不及,要么赶紧打电话举报换赏金,刘利民却不惧怕遭到牵连,也不眼红赏金给王默提供庇护。
毫无疑问,这个话不多的男人给予王默的信任感值得一辈子赴汤蹈火。
但是当容貌普通身材一般的李曼娜变成容貌出众身材傲人的黑曼巴,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王默感觉自己像吞下了一只苍蝇,他很看重感情,自然非常憎恶被人利用的感觉。
周岩跟军情局的人几乎穿着一条裤子,他的消息来源肯定没有问题。
按照阿强的讲法,黑曼巴承认自己被策反,然后假自杀,从性质上说她是军情局的叛徒,既然是叛徒,军情局自己不动手,反而让周岩把这个消息透露过来,很显然他们只是想把王默当做诱饵,康清泉那条线索已经断了,阿强李曼娜这条线还在,所以留给王默去试探。
左边被人当猴耍,右边依然被人当猴耍。
跟一帮满肚子坏水的家伙斗心眼,王默只能甘拜下风,他没有心思也没有精力去掌控全局,至少目前没有,两边都不是弱智,但凡像孙翔那样的也干不了这些事情。
既然据比把自己当做肥羊扔到了大草原上,那么豺狼虎豹该来就会来,反正接下了这份工作,不变应万变是最好的策略。
王默用很简单的方法把事情看透彻,也没有想过主动出击,刘利民已经到洛宁了,如果这一切跟他有关,那么他肯定会来找自己。
那种感觉就像谈恋爱,有时候不用低声下气涎着脸去讨好卖乖反而会有惊喜。
尽管没有什么感情经历,但是欲擒故纵这个成语他还是懂的。
既然你们个个都在模仿爱因斯坦,恨不得把一个脑子掰成几瓣用,那么我干脆装傻,就看你们玩什么花样。
这样一想反而很轻松,然后安安心心的喝酒。
别看周岩平时人模狗样的,到了酒桌上跟那些坐在路边摊光着膀子抠着脚丫子喝酒的人没什么两样,因为嫌弃两个人喝酒没气氛,一个电话叫来了两车人,还好是两辆越野车,不是那种有棚子的大卡车。
“带一个班过来喝酒!”
瞧瞧人家那气魄,要是哪天真做了将军,千万别请他吃饭,没准兴致来了,打个电话叫一个集团军过来喝酒,有这种朋友趁早拉入黑名单,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口袋里揣着三百万,别说一个班,就算是整个狼隼突击队几百号人,这顿饭也没有问题。
王默喜欢钱,却也不是守财奴,他喜欢跟这帮热气腾腾年轻力壮撸起袖子端着大海碗喝酒的士兵一起热闹,人嘛,就是需要这股子爽快豪放的劲儿,有什么事情别憋着,该发泄就得发泄,不然容易变态。
最后结账才发现周岩已经把钱付了,这个家伙装醉尿遁提前去买单。
“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