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方式存在疑点,首先案发现场只有受害人的脚印。其次受害人为何要进入该区域?最后凶手为何没有出现在区域出入口的监控画面里。这些疑点与真相排斥,不符逻辑,基本被否定。
第二种方式疑点也多,但都可解释,并且合理。
首先,该区域出入口监控画面为什么只有受害人进入该区域内,而没有别人进出。
可能方式:‘进入该区域的不是受害人,而是凶手伪装的受害人。’
受害人住在19栋602,在602房已经被凶手所杀,杀人方式是勒颈,这和自缢方式一致,受害人死亡后,凶手拖至天台将其用绳牵制坠下。然后又穿着受害人衣物,打扮成受害人模样下楼,以受害人的“模样”有意进入监控范围,最后到达犯罪现场。
其次,案发现场只留有受害人脚印。
可能方式‘凶手穿着受害人的鞋子,而离开作案现场后,又将鞋子留在受害人的脚上。’
凶手在杀死受害人后,穿着受害人鞋子下楼进入犯罪现场,离开后又将其穿在受害人脚上,造成犯罪现场只有一人的假象。
最后,怎么离开的犯罪现场?
可能的方式‘借着天台坠下受害人尸体的绳子又攀爬至天台,神不知鬼不觉。’
凶手做这些的目的就只有一个,为掩盖自己的罪恶,极力伪造一个自杀现场。
那么为什么受害人被发现时,会出现头,身体有尿液?
可能的原因‘是受害人被绳子倒掉至楼下所造成。’
人死亡后,肌肉都会松弛,控制人体大小便的括约肌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不同程度的松开,这时候,尿液甚至粪便会失去控制,尿液不受人体意识流淌下来,在死者倒挂时,可能出现排尿现象,尿液顺着身体流淌至头部,这就解释了为何尿液会出现在受害人的头部。”
以上种种推理是许瑞的脑中的大致分析,线索以点、线、面的方式分散在这张“思维导图”上。
大致脉络已初见成形,但许瑞深知还有一些疑点需要找到其线索才能做出合理判断。如:
1、凶手将受害人牵坠至楼下,如此重物,是如何不大动干戈的将其吊在树上?
2、垂直于天台的正下方是否有受害人脚印或者痕迹,这点事关重要,它直接证明受害人是否是从天台被牵坠下来。
3、可以判断凶手和受害人的样貌体征相似,但受害人与凶手有怎样的利益关系?
4、19栋天台的结构是什么样?是否能和自己的推断一样,符合作案既定条件?
许瑞把这些疑问写在了签纸上,写完后又贴在了墙上,夜很深了,但他不知疲惫,叉腰抚头,仔细端详着墙壁上的“思维导图”,停顿了几秒,很坚决的拿起一张签纸,写下2个大字:“谭司”
他深知要想了解案件的真相,就应该深入案件中找线索,对线索进行确认,最终找出真相。
但是想要了解这些,他需要上天台,需要看监控,需要了解受害人的女儿,需要看案件原始档案等等等等。
但对于一个20多岁的,还有些“孤独”的小青年,这些是很棘手的事。
“谭司”显然是许瑞可以进入案件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