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书院已过了饭点。
三人合计,到就近的酒楼“将就”一次。三人到了书院旁的一间大院,牌匾上写着“味觉”两个大字。易晴空暗自吐槽:还从未见过哪家饭店酒楼取个名字这么直白的,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做餐饮的啊?
易晴空边想边笑,还一边摇头叹息。
“大俗即是大雅。你细细回味一下,是不是这个理?”
顾书辞轻声的说,易晴空那点点卑微的嘲笑竟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
易晴空撇撇嘴,实在不敢苟同,心想:俗就是俗,狡辩什么啊?
才进去就有小伙计笑着迎上来。话里话外竟然是熟悉的,想来这样的地方也差不了,不然二位如此地位之人能常来?
“两位公子今日有空来了,还是老地方吗?”
“老地方,同样的菜,加个坐。”
李明宇说完,变直接向着水池边上的一个小凉亭走去。顾书辞和易晴空跟在身后。
小伙计答应一声,麻溜地向着后厨去,也不随意上前打扰客人。
三人到凉亭坐下,水榭花都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易晴空在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享受过在这种地方吃饭,想不到,到了这个封建社会还能这样享受一回。事实证明,交个富二代朋友,即使不能使自己富裕,也能让自己过的富裕啊。
“我不大明白,你为何不让她们称呼你为主人,她们的身锲在你手上,你就是她们的主人啊。”
李明宇边喝水边问,他是从小呼奴唤婢的人,实在不理解易晴空与下人打成一片的想法。在王室贵族中,与奴为伍那是不知礼数教养,会遭人嘲笑的,他不相信易晴空会不懂。
而事实是,易晴空还真的不懂。不过以她的性格,就算懂她也同样会那么做,毕竟她受的教育在那里,根深蒂固,就像他们受的教育,男尊女卑也在他们心里扎根一样。但她也是分场合的人,大场面,该端的架子总会端起来的。
“她自小生长的环境与你我不同,本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在她哪里会有那么多的高低贵贱之分。你认识她这么久,可有见过她因你是皇子而对你有半分的惧意,她总是不卑不亢的。所以,她与她们相交如常人一般也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觉得不可思议的。”
易晴空没答话,顾书辞到是不嫌麻烦的娓娓道来。她真是想不到,顾书辞竟是那样的懂她。高山流水遇知音,明山秀水喜相逢。她真是太庆幸,在这个封建的古代王朝能遇上一个这么懂她的人。
她摇着头肆意地笑着,顾书辞看着她,月色下她勾起的嘴角如花如月,如千中风情万种年华。那一瞬间,他的心如鼓敲,重重的一击,将她的笑意敲进了心脏,让他恍然有些害怕。眼前这瘦小的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是占据他所有的注意力,这是不正常的。
“知我者,书辞也。今生能与汝相遇,乃晚照之幸也。”
易晴空难得咬文爵字,装成一个颇有学识之人。表达知音相遇,当然要严肃些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