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风脸色刷的白了,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重慕颜指腹轻轻摩挲着一个瓷瓶,眯起眼睛:“我还能坐在这儿跟你说话,你应该知足了。”
祈风眼里布满血丝,情绪不稳,语无伦次:“楼主,再晚一点,就……”
“喝不喝酒?”重慕颜充耳不闻,她已经整理好药瓶,包好递给怀川,转头问他:“不喝,我走了。”
祈风慌忙拦住她,“我喝!”转头对老板娘喊:“拿酒来!”
祈风就像个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除非他死,否则他绝不撒开。
他落座在重慕颜对面,神情是焦虑不安。
重慕颜看在眼里,生出一丝丝恨铁不成钢之意。
极乐楼堂堂红袖使,曾经袖染丹砂,高高在上,甚是风流,不屑与人为伍,凡尘俗子更是连看都看,性子高傲犹如云鹤。
此时却蓬头垢面,衣着潦倒,上面满是别人的鞋印。从云端跌下,碾落成泥,被人踩在脚下,在烂泥里受尽辱骂,嘲笑。
狗被打怕了还会吠两声!
他呢?简直……
重慕颜看着眼前人,他垂着头,阴影笼罩了上半张脸。
只能说,红袖使已经不在了,眼前这人她不认识!
酒来了,摆在桌上。
祈风并非挨打后不会受伤,他的手被方才那些人狠狠踩中,现在伸手,去倒酒,都微微颤抖。
怀川无言将他手里的酒壶夺来,为两人斟满。
祈风愣了一下,脸骤然扭曲起来,双手捧着酒杯一饮而尽。
他已经喝的太多了,身体完全受不了,喝完这杯,他紧捂腹部,拼命抑制喉咙与胃死一般的扭绞。
重慕颜神色如常,拿起酒杯也一饮而尽,昔日上下级,或是更贴切的说,故友,现在彼此相坐,却两相无言。
重慕颜头微偏,斜靠在椅上:“这一年,去哪了。”
祈风憋了好一会儿,还是道:“楼主,你帮我救扶桑吧。”
“砰”的一声,茶杯尽碎,碎片从重慕颜手中摔落。
她不想提,她也不想救。
“楼主,再晚一些,扶桑真的就死了啊!”
重慕颜道:“死就死了!他没落到我手里,不然我让他轮回都进不得,没有下辈子!”
她真想用琅劫戳一戳祈风的脑盖骨,他在想什么?他被十绝殿洗脑了?怎么就被迷惑了,里面注水了还是灌铅了。
祈风变得急躁,忽然大声道:“楼主,你不懂。”
重慕颜怒极反笑:“我不懂?”
祈风隐隐发抖:“他理解我,他的出现,让我知道我祈风也能在别人的人生中有一席之地……是我不好,十绝殿来的时候,我没能护住他……”
他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重慕颜一声打断:“这就是你私奔的理由?”
话一出,堂内死寂。
都说极乐楼里没活人,其实原本是有的,鲜为人知而已。
祈风本是修仙大家的小公子,可名门正派也兴长庶有别。祈风作为家族最小,长辈也不愿多管,他便自己随意生长,好好的仙门公子终于长歪了。
整日追风捕蝶、摸鱼斗鸟,除了不干正事,他什么都干。
时间一长,祈风又养出个癖好,每每提到他这癖好,知情人皆连摆手,羞愧难当。
他的癖好婉转的说,就是——
极其钟爱妇人之服。
简单来说,祈风喜欢女装。
不仅如此,他年幼时还爱与人比美,重慕颜与他结识在悠生阁,那时他正和名角攀比容貌。
重慕颜觉得有趣,问他:“你为何穿成这样,故意博众人眼球?”
祈风哼了一声,道:“想要脱颖而出,那就得活得与众不同。我才不管旁人看我的目光是好是坏!”
重慕颜觉得他这棵歪树,歪得很有个性,玩笑一句邀请他入极乐楼,谁知,这小公子竟点头答应。
祈风幼年没人教他习武,进入极乐楼后,舍刹鬼与婆娑门偶尔教他几招。虽然会的不多,不过也称得上是登峰造极。
从那以后,祈风仿佛找到了归属感,不惜余力的为组织发光发热。三天两头便与重慕颜探讨一下名门正派们的风声动向,现在回想起来,这不就是极乐楼安插在那些正道中间的卧底嘛。
平心而论,这等纨绔子弟的确有辱名门,不过好在他一手丹青,天下无能出其右,堪称一绝。不少人赞他的画作可以名留青史,也算给他爹挽回了点颜面。
大家都说,艺术上能有如此高造诣,那么,有点特殊癖好,也就不算什么了。
他尤爱画红梅,二十岁那年,为了将自己的爱好发扬光大,祈风举办一场红梅千画宴,上千人慕名而来。
那日在红梅宴上,他以女装亮相,光鲜美丽。不仅如此,他还结识了一位相貌堂堂,手拿墨扇的公子。只不过,那公子看完他的画,将他从头损到尾。
祈风哪里受过这委屈,二人因画作争执起来,那公子点评犀利,一针见血,争到最后祈风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心里反复琢磨那人说的话。
祈风伏在丹砂中苦思冥想了两天,终于照墨扇公子所说,绘制了一幅惊世震俗的红梅长卷。
名画终成,袖色尽红染,祈风拿着自己最终之作再次展示,墨扇公子终说了一句:“好画。”
红梅宴后,墨扇公子留下那把折扇就消失了,接着祈风也离奇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