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轩的身体恢复得极快,数日后便能下床做些简单的运动,不再卧床静养了。
五日后郭嫣又拉上吕良来过一次,卓轩依然装伤喊痛,郭嫣无可奈何,只得渐渐淡忘了那道霸王餐。
重新习拳、舞枪,事后觉得身体并无不适,便离家来到马厩,让马夫牵出那匹白马。
头小脖细,四肢修长,没错,必定是汗血宝马!望了体型优美的白马一会,卓轩急不可耐的翻上马背。
“卓哨长还是悠着点,这是一匹年轻的母马,性子温驯,但有点认生。”马夫吩咐道。
“知道了。驾!”
白马扬蹄奔驰起来,快如疾风,但节奏快、步幅小,坐在马背上感觉非常平稳,根本就没有往日骑坐高头大马的那分剧烈颠簸起伏。
“我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妞妞吧。”
卓轩大喜,想着来日骑上此马舞动大枪,应该不难找到准头。
妞妞突然降速,最后碎跑几步,缓缓停了下来,不管卓轩怎么催促,定在那里就是不动。
卓轩不愿粗暴对待妞妞,就翻身下马,牵着妞妞回到马厩。
“是有点认生。”
马夫笑笑,“卓哨长不必着急,每天给它喂食,过上十天半月的,卓哨长便与它厮混熟了。”
什么叫厮混呀?能换个词么!
就这样,卓轩每天多了份差事,准点给妞妞喂食,然后骑上别的战马,在林峰的地盘上练习骑射。
除了吃饭睡觉,就是骑射,没日没夜,风雨无阻,累了歇息时,会仔细回想遭遇五名鞑贼的情景,就像许贵吩咐的那样,回忆每一个细节,将鞑贼的强项、弱点想清楚。
进而想到统领百骑人马该如何与鞑贼交战,甚至起了贪念,把自己想象成大同总兵,号令千军万马横扫虏寇······
练着想着,心中不知何时多了分了然,因为了然,所以渴望战斗。
时光飞逝。已是暮春时节,卓轩在练习骑射之余,偶尔也去牙兵营中见见自己的部属,练兵的事包在郭嫣身上,他只是与部属说说趣闻、讲讲鞑贼的笑话而已。
还会抽空提上两坛好酒,备几样菜肴,去林峰家中,与袁、裴二老叙谈,几人渐渐成了忘年之交。
“小子,你有种!”裴竑一饮酒就上脸,说话时满嘴的酒气,“数十年来,不管是遭遇瓦剌人,还是碰见鞑靼人、兀良哈人,一人独遇数名鞑贼,明军何人敢战?你小子不仅战了,而且杀死三贼,自己还留住了性命,老夫可以断言,放眼整个北境,当今大明没有哪个将士能比你做得更好!”
“裴老过奖,小子受之有愧。”
袁澈一把拉住卓轩的手臂,力量使得很足,“卓轩,定亲了么?”
袁澈有个与卓轩年龄相仿的孙女,卓轩见过她两次,一口大龅牙,说话粗声粗气。
“听我叔父、婶婶说,好像······定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