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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阿布教我写小说

“d哥你知道啊!”

“怪不得听你说的这么熟悉,怎么不知道,我看的关于写作的书那可没有八本也有十本了。”

“哦~哦哦~那d哥你觉得《作家之旅》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就书里面教的写作文的方法!”

“不怎么样,国内的国外的,我了解这么多有关写作的方法论,只喜欢斯蒂芬金情势写作法,可能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不是最好的,我感觉是最适合我,我用得最舒服的。”

“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

“《肖申克的救赎》知道吧,这书就是史蒂芬金写的,他是天才,他的写作思维很对我胃口,我向向这位大师学习,至于其他写作的方法论,我用不了也用不好。”

再提一遍,我也加深一遍印象,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我想要将一群人物(也许是两个人,也许只有一个)放到某种困境中,然后观察他们如何竭尽全力脱身。

我的工作并非帮助他们脱身,或是操纵他们的命运,把他们从困境中弄出来——这些工作需要情节构思这柄大锤,这种力道大、动静响的工具才能完成——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

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史蒂芬金打过一个比方,他说故事犹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作家发掘出来的。

情节构思作为一种工具实在是太大了,对作家来说犹如一把开山锤。你确实能用一柄开山大锤把化石从坚硬的地里弄出来,这点没什么好争论的。

但你我都知道大锤掘出来多少东西,差不多也砸碎了多少。这东西笨拙、机械,与创造性格格不入。

故事会怎么走、走到哪里,并非他事先便预知或设计好的。

如果妻子突然间发现丈夫惊天骇人的嗜好究竟会出什么事?类似的句式可以用来概括的几乎所有小说。用斯蒂芬金自己的话来说,“最有趣的情境通常可以用‘如果’问题来假设一下:

如果吸血鬼入侵了某个新英格兰小镇会发生什么?(《撒冷镇》)

如果内华达州某偏远小城里一个警察突然狂性大发,见人就杀,会怎么样?(《绝望》)

如果一个清洁女工逃脱了杀人嫌疑(谋杀她丈夫),却又因为另一桩她没犯的杀人案(她的雇主)受到指控,会如何?(《多丽蕾丝?克莱波恩》)

如果一个年轻母亲和儿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着,困在他们的房车里,会发生什么?(《酷咒》)

……

这就是情势写作法,用如果来开端,用如果来结束,作家完全不需要刻意的情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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