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战争的影响,在二次神魔大战后,圣弗朗西斯帝国对各个执政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看似大刀阔斧,实际并没有动摇君主独裁制的改革
行省的领主一职被撤销,仅留下领主府(地方政府)机构,由该机构进行该行省的行政管理
设立中央议会、领主府议会,前者决定国家大事,后者决定地方事务
中央议会的领袖为皇帝本人,实际上中央议会即改革前的内阁+外阁的形式,由皇帝本人组建和遣散,议员都是国家各个关键领域的主管、大臣,只不过改变了外阁无法参与国家大事的建议的状况
地方的【领主府议会】则是对地方事务真正有变革的地方
议会领袖为书记,该行省议会的书记为皇帝亲任,负责召开议会和地方总体事务的管理
议员则是帝国法律中比较空缺的部分,如何成为议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基本由当地的重要贵族担任。
但有一点,议员必定为贵族,侯爵以下的贵族任命则由一个叫【贵族审查会】的机构来任命,其内部机构等同于缩小版议会,在这里讨论对已有贵族、新晋贵族等事务的管理、处理
侯爵伯爵依然是皇帝才能够任命的贵族级别。
一个行省的贵族审查会会长亦由皇帝亲自任命,即皇帝对一个行省的管理只任命【书记】【贵族审查会会长】两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