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萍终于化好妆,在衣柜里翻出一条白色碎花连衣裙,并穿上了高跟鞋,说,“我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白马王子在什么时候出现,哪怕去倒个垃圾也要保持最好的状态”。
沈惜秋虽然心里对她的看法并不赞同,尽量表现得不动声色,现在才高一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白马王子心里想想就好,世上哪里会有白马王子,他们只会存在于骗小女孩的童话里。“你逛街穿高跟鞋啊?脚会很痛的。”
“女孩子要对自己狠一些。”张小萍拎起床边的包包,便挎着沈惜秋的手臂慢慢走出校园。
商业街位于学校不到大概500米的地方,城市里晚上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服装店、小吃店分布在街道两边,偶尔会传来小摊贩的叫卖声,好不热闹。
恰逢周末,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沈惜秋和张小萍在拥挤的人群里艰难地走着,沈惜秋对这座城市很陌生,唯一的记忆还停留在小学三年级,由于市里抽查考试,她考了全年级第一名,爸爸带她来过这里,奖励了她一顿肯德基。
那时候她还很小,也很馋,只记得那顿肯德基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上初中的时候,她不是没吃过肯德基,只是再也找不到那时的味道。
张小萍拉着她进入了一家内衣店,一进门导购员迎了上来,立马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问“两个小姐好,请问需要买些什么。”
沈惜秋心里很佩服这些导购小姐,就算前一秒在气势汹汹地吵架,后一秒也能毫无压力地露出标准的笑容,这就是所谓的“敬业”吧,反正她是做不到的,所以她成为不了左右逢源的人。
“我想挑选几款舒适的内衣,有什么好的推荐吗?”张小萍轻车熟路地走到挂着内衣的柜子前,自顾自地挑了起来。
看着那些内衣内裤,沈惜秋挺不好意思的,脸在橘黄色灯光的映衬下,红通通仿佛能滴出血,像一只熟透了等待被摘的苹果。这是她第一次出现在内衣店里面,以前她的内衣都是妈妈按照均码给她买好的,她从来不用操心这些事情,而且她现在穿的不是内衣,而是初中时穿的小背心。
“你不买吗?”张小萍似有似无的目光落在她的胸脯前,害得她本来就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沈惜秋视线盯着外面的马路,因为有些紧张舌头捋不直,“我,我,我不买了,宿舍有,刚来学校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挺多的。”
“都是女孩子,有什么好害羞的”张小萍走过来搂住她的肩膀,“你也太内向了吧,会被人欺负的。”
沈惜秋在心里反复默念那句‘你也太内向了吧,会被欺负的’,她何尝不知道会被欺负,可是她就是改不了自己那软弱可欺的性格,在很久很久以前,她就知道那种滋味。
在接下来的周末两天,沈惜秋除了和舍友去吃饭,其他时间就窝在床上看小说。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普及,她用的还是诺基亚按键机,小小的手机还没有手掌大,屏幕就更小了,但这丝毫没有妨碍她看言情小说的热情。对于看小说这件事,她是近乎疯狂到可以不吃不喝,很多时候大晚上还躲在被窝看到凌晨两三点,当时疯狂迷恋上的是霸道总裁文,经常幻想成自己是女主,来演饰小说里的情节。
在很多年后,她对自己高中时期经常性熬夜看小说的事情非常后悔,因为后果就是长了两个又大又黑的熊猫眼,连最贵的眼霜都拯救不了,这当然是后话了。
一个狭窄的空间,摆放着八张床,住了16个人。每到早上洗漱或者晚上洗澡的时候,都要排很长的队,导致她心里非常郁闷。
尤其是冬天,宿舍后面的走廊挂满了衣服,又没有脱干机,所有的衣服都挤在一起,臭烘烘的霉味从衣服上散发出来,还在穿在身上,一整天的心情都被这衣服给毁了,小说里的高中生活,果然都是作者大大想象出来骗骗小女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