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不会因个人的努力停下前进的步伐,逃跑的人喜欢一脚踹下负重加快马车赶路的速度。
林奇被抛弃了,这点毫无疑问。
索伦踹下了可有可无的学生,连带丢下的还有他曾经的右手。
最是无情负心汉。
融为一体,交换体液时叫人家小甜甜,可人家从妙龄少妇压缩成幼齿萝莉,一脚踹下,头也不回。
这一甩不要紧,搞得接盘的林奇瑟瑟发抖。
彼之萝莉,吾之熟妇。索伦弃之无味的鸡肋,林奇跪舔仰望的存在。
供养一个天赋器官的消耗是恐怖的,对于林奇来说,回家的右手索取太多。可怕的需求量大到让一个发育完全的男孩怂得双腿发软。
追寻原因是在器官移植方面,现世和前世有着截然不同的观念。
前世讲究大马拉小车,人妻爱正太,现世则提倡小马拉大车,大叔好萝莉。
更多的载体会选择等待马儿的成长,进而在这一过程中解析植入器官内部的力量与法则。过去的林奇会享受这一过程,与右手一起渡过青少年时光,而索伦干预加速了这一过程,使他不得不面对超速生长的右手,所需能量大大超过他身体的供给。
毕竟前世的人类个体差异性极小,单论内部结构,成年男子强壮的心脏依旧在年幼儿童的身体承载范围,手术要考虑的只是胸腔的大小容量。
人们普遍相信马儿跑得快拖不跨车主人。而到了休伦位面,嘿嘿......
小拳拳分分钟钟教你做人哦!
在跑了三十三个车轱辘距离后,林奇停下撒泼的行为,他活动一番膝盖,让里面的软组织尽快变成硬骨头。至于人的膝盖里到底长没长软组织,这点无关紧要。
总之林奇要站起来,从生理上和心理上一同站起来,他平视一眼随时会吸干他的右手,抬头看天,时候不早了,又低头看向脚下长疮的红疹地,于是乎产生了这样一问题。
“晚上该吃什么?”
林奇上一次吃东西要追溯到之前一次被绿,当时由于心情原因只吃了两片面包,这点摄入量对于一名普通发育期的少年来说都显然微不足道,何况正在进行二次手部发育的林奇。
人活着不是为了吃,吃得更多,吃得更好才是追求。林奇必须尽快找到食物,然后吃下去,有一大家子嗷嗷待哺,包括体内二十八个单位的细微生物和待产的右手。
喂不饱的后果非常严重,离婚的代价是在变成蘑菇和干尸之间做出抉择。
那么,排在首位的课题,生活在锅盖下面的人类到底吃什么?
林奇没有退路,从他站得地方出发回到米登大公领的铁岭,卡洛堡,保守估计要走上十天十夜。来的时候坐马车能快上一些,拉车的马是一匹经过杂交育种的魔驹,动力十足。依靠双腿走路的林奇刚刚还追不上人家的马尾灯。
回去,不现实,林奇不想半路变成蘑菇和干尸,而且现实很残酷,不做点什么,他跑不过右手的生长速度。在右手生成第二十九个细微生物前,林奇必须把身体的承载能力提高到二十九。
所以,唯一的出路是向前,前往索伦指定的起点,那座名为阿蒙德的人类小镇,去问问住在里面的人们,除了土以外有没有其他能吃的东西。
......
下车的地点,距离小镇有一些距离,可能是索伦交的车钱只够马儿跑到这里,当然大概率是因为马车里的人不想靠近小镇。这个人是索伦和车夫的几率五五开。
林奇没有选择,徒步走完最后一段路。沿途,龟裂纹蔓延的土地里散发出一股令他舒适的气息。
起初以为是假象,这很荒谬,当林奇耐不住好奇心俯身观察大地的深处,瞬间明白体内的舒适感来自何处——右手。
地下的深处是翻滚的岩浆,像是一条条河流顺着大地的缝隙流淌。高温,硫磺,热浪,随着暗红色光芒亮起,疯狂涌向地面。
但林奇感觉不到热,原因很简单,谁家恶魔平日里不喝上几杯岩浆呀。
哪怕仅仅一只手是恶魔,做为身体的一部,人这一整体会跟着沾染恶魔的习性,索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由白变黑,一只手的距离。
接下来的林奇,同样不能幸免。
这一发现,让他对今后的生活产生一点信心,最起码他能适应这片曾经被恶魔征服的土地,只要有岩浆与烂泥以外的食物供给,林奇觉得自己应该可以活下去。
很快,阿蒙德小镇的大门出现在林奇面前。
小镇的外围,光圈的边缘,伫立着一块巍峨巨大的石碑。石碑像是一道分界线,将外面世界和锅盖里面分开,地表的颜色到此发生变化,碑的一侧是红疹土,另一侧是深灰色的石板路。
这是一座通体以深渊巨曜岩雕琢而成的石碑,上面有密密麻麻的铭文和一幅心脏图案。
石碑上的内容是一篇长文诗歌,光看文字与辞藻,应该出自名家之手。它向世人讲述查尔斯·弗兰茨陛下的丰功伟绩,描绘那场规模空前,史诗般绚烂的千万战争,而诗歌下的心脏则是那场大战中最值得让后人铭记的战利品,特意记录史册,来自入侵恶魔军团首领的馈赠,深渊大领主的力量源泉。
林奇对这颗心脏非常熟悉,以至于看到心脏图案的第一眼就确认了心脏的来历。
在范登海姆位面,任何一本关于手术师的书籍中都会有大篇幅针对这颗心脏的描述。
休伦帝国唯一的八级天赋器官,玛瑟卢斯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