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饭店,许鸿芳的套房内。
琴姑向褒姒说明她的来意,她似乎感觉到了对方的厌烦,她不说话了,就靠在桌子角站着。
切!缠过又松开的“半拉小脚”就那么站着不酸啊?
褒姒根据原主记忆,记得她家姨娘就是这样的脚,被布条紧捆到脚筋骨都扁了的人,后来放开了却硬要学人家正常脚的姑娘穿皮鞋。那两脚要遭的罪,怕是只有她自个能忍耐得住。
“琴姑,你坐下吧!许先生还没有歇够呢,你要等,可能就等到黄昏了。”褒姒眼神平淡语气温和了很多。
琴姑本来不打算和这洋味很浓厚的千金小姐说话的,可就这时候,人家这一招呼简直是救了她的脚了。
她感激地应声:“好,谢谢陈二小姐!”
她那皮鞋里装的扭曲成尖角的变形脚丫子早麻木了,她为了不显示她的窘迫,先是扶稳桌子角,两脚张起脚尖用力在地毯上蹭了几下脚后跟,她那套在皮鞋里的脚骨头带动臀部闷疼的肌肉才算是有了点知觉。
褒姒本想对她说,那你干脆把脚上鞋也脱了,松松脚。
但这引诱别人干傻事的点子她不是没做过,她家姨娘就被她怂恿过的,结果就是今后的十年不被允许在人多的场面上出现。
一想起这些就心里有快意,手指甲上那深蓝色油干透了。
褒姒起来端上两杯奶茶,一杯自己先端起来喝了一口。
“喝茶吧!这是金水城特产的,你应该喝过的。”都不是头一次见面的人,褒姒说话尽量拉近对方的距离。
琴姑大眼睛里蕴含的感激是褒姒能看见的,她点头:“喝过呀,这是我十二岁时候就给许少爷送去过的奶茶,那是迪化产的。”说着她也顾不上装矜持,她兴许是渴了就大口喝起来。
“真是厉害呀!你们那么早就认识啦。”褒姒这样说话似乎已经是个本能。
[喂!娘娘,你这说话要改正习惯,男主给你的忠告你都忘光了吗?你明明就不是那样心胸狭隘的人,何必说话这样,人家想和你多说话都怕。]
“琴姑,我是说你认识他,比我早,让我羡慕!”褒姒含笑说。
[这就对了嘛!人家和男主也就是街坊,关系算不上多近,总是两个知道根底的熟人。]
“陈二小姐,我这里就把话给您往明里说,我对许先生没有多的意思,是我真的遇不上比他更好的可靠的朋友了呀!”琴姑眼中带有凄苦,她放下茶杯,那两膝盖并拢,双手交握根本就无法想像是一个使双抢套麻袋绑人的土匪头子。
她这样一说,褒姒反倒心里惭愧。心一软即可说:“你等我,我这就电话叫他过来这里。”
褒姒抬起手腕,手表显示四点五十分,也差不多该是叫他起来准备到戏院梳妆开演了。
男主许鸿芳睡觉很轻,电话一拨过去三秒他就起来接听了。
“佩瑶,谢谢你叫醒我啊!”他那嗓音就是听起来很舒服。
“鸿芳哥,这里有位重要的客人呢,你要不要现在就过来?”褒姒是看着琴姑讲电话的,她能明白她一个小脚姑娘想见他的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