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原也不是高调的人,所以巩明霞这么说,他反而松了口气,因为早先已经送了聘礼一套房加一架钢琴,所以再结婚的时候,就什么也没送,只给巩明霞买了三金和一些衣服。
巩明霞也没有吝啬,给曹家和自己家,都添置了大彩电,冰箱,洗衣机,外加一部电话,两家共用的那种,这前后加起来,也花了一万五千块钱,因为装电话比较贵,要四千多块钱,所以全部加起来超一万也正常。
除了更换重要的家电之外,她的房间换了一张一米八的大床,窗帘什么的,都是当初搬家的时候新换的,所以现在就不用换了,至于楼下,则统一更换了窗帘,床没换,婆婆说不用。
笑笑的房间也没让换,这还是原来主人留下来的旧床,孩子说好好的,不用换。
所以两家的家装算下来,花了两三千块钱。
最后两家加起来,打下来的旧家具、家电、窗帘,都摆放、安装到了出租屋里面。
当然,这个时候就用了曹原,自然而然的,她就将自己买下这两套房的事实告诉了曹原。
曹原很是震惊,巩明霞就带他到音像店,找到作词为明秀的四首歌给他,“这是我挣钱的来源。”
曹原诧异的从磁带抬头,“这是你写的?”
巩明霞摇头,“不算是我写的,和朋友合作的,明是我,秀是我朋友。”
抱歉,这个时候只能先借用孟秀英遮掩一下了,她是不可能承认这是她自己写的,因为原则这算是抄袭,但她这又不是完整的抄袭,只能说是半原创,毕竟在没有任何伴奏的情况下,唱出不完全一致的歌词,后期的伴奏肯定是需要编曲去创作的,怎么可能跟后世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