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清闲下来,林亦也准备思考一下正事了。
他打开手机,点开带货任务,上面显示着倒计时13:21:18。
时间倒还充足。
他起身从货箱摊点下来,绕到副驾室前取出皮箱,再回到摊上。
皮箱上那种陈年岁月的触感,提起了林亦的好奇心。他将皮箱放平,小心翼翼打开,取出里面平躺着的粉色吉他。
黑色琴头和琴颈,白色琴枕,金色琴弦,粉色琴身,本应很土的配色却在这把琴上相得益彰,反倒显得很高级。
琴身护板是黑色的,迎着光看,上面密集的刮痕说明这把琴被频繁使用过,并不是普通的工艺品。
更稀奇的是,这是把“坏”琴。
林亦仔细端详才发现,琴面上挂着四条细长的爪印,刮花了粉色的琴漆,露出里面的原木质地。抓痕中间窄,两边宽,像是猫爪痕。
有这么大块硬伤,让我卖小三十万?疯了吧!
林亦原本好转的心情被这道爪印给挠了个稀碎。
林亦试着拨弦,这把琴的音色柔软甜腻,和一般的箱琴很不一样。
可惜它虽有薄薄的共鸣箱,却始终还是把电琴,不插电的话音量还是很轻。
“这琴真美,弹一段听听?”
说话的雅痞大叔本在酒吧门口吸烟,瞥见这把显眼的粉红吉他,不由撑起雨伞过来一探究竟。
林亦也不推辞,先爬了几手格子暖手,他念书那会儿的把妹功夫,再不练练就快忘干净了。
心天地,酒吧街口。路灯下,面包车淋着细雨。车上,白净的男生捧着骚粉吉他。一旁,一名雅痞大叔右手撑伞,左手托着雪茄静静等待。
这奇怪的画面,是行为艺术?还是一幅后现代的VR油画?
一把伞,两把伞……伞面越聚越多,好奇心旺盛的年轻人不断被此番景象引来,大家都想一探究竟。
林亦念书时多少有些风流才情,这点场面还不至于怯场,反倒是激起了积压多年的表现欲。
他清清嗓子,打了几下拍子,开始弹唱起来。
琴声甜腻,嗓音清澈。
是他最爱听的辫儿哥的小曲儿:“……秋雨下连绵,霜降那清水河……”
一曲作罢,年轻人喜欢,不住鼓掌。可雅痞大叔却苦笑摇头,转身回去了。
“腻蚝,介爸琴麦骂?”一个古怪的口音传来。
“卖!”林亦顺着声音看去,发现人群外围有个年过半百的洋老头儿。
“Good,哆哨馋?”老头儿听到肯定答复,挤进了人群。
“看您老识货。”林亦眼珠子轱辘一转,编了个理由:“我们这儿卖好东西都爱讲个好彩头,所以……388888不二价。”
老头儿有些迟疑起来。
而另一边,雅痞大叔回到酒吧坐下。
在他对面,坐着名容貌迷人的成熟女士,看着像是亚欧混血。
“Ann,我刚看到把非常迷人的爵士吉他。”雅痞大叔开口道:“可惜,落在一个不懂她的人手上。”
“爵士吉他?”Ann感到好奇,能让他不吝赞美的琴,应该别具魅力。
“嗯,是一把粉色的爵士吉他,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把定制的ES335,音色太美了。”大叔意犹未尽,转而愤愤道:“可那小子居然抱着她唱小曲儿,驴头不对马嘴啊。”
“什么?粉色的ES335?”
Ann猛地站了起来,神情复杂,看不出是惊喜还是惊讶:
“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