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布鲁斯提醒的事,常威早有准备。
雇佣兵的那一背包血兰,常威带回来之后,就丢在哪儿,根本没管。那就是一个幌子,仅此而已。
那晚上取精元珠,顺手采集的那十株血兰,才是他给自己留的。现在还在穴窍空间里放着呢。
无论如何,血兰都是常威在这个世界迄今为止遇到的品质最高的植物,比什么人参、西洋参之类的强得多。培育是肯定要培育的,但一定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道场内。
回到农场,常威把背包找出来,打开一看,一背包血兰都蔫了,看起来活不了几株。
但样子还得做。
于是他就在自家后面的花园里把这些血兰都种起来,然后便撒手不管。
如果有人上门,来文的,就带他看看这些血兰,要,就拿钱来买,不要则罢。如果来武的,那也好说,不会武功的常威先怂了,晚上再找回来就是。
遁入地底道场,常威接着之前继续干。
偌大的地底空间,上下四方,已经有一半铭刻好了聚灵符文。估摸着再搞一个晚上加一个白天,第一道聚灵禁就差不多了。
常威上下飘飞,目光炯炯,聚精会神,一缕缕法力在指尖绽放,画出一道道符文,印入洞壁之中,留下一道道奇诡绚丽的纹。
在这个过程中,常威也在细微处对道场进行一些调整。反正怎么好,怎么合意,怎么来。
傍晚又去接了艾莉,这天晚上两人一起练完长春功,常威让艾莉睡死,就继续琢磨地底道场。
日子就这么过,平平淡淡,但非常充实。
直到两天后,常威铸造道场的第一步初期完工,第一层符文铭刻完善凝结成第一道聚灵禁,道场初步拥有了汇聚元炁、锁定元炁的功能。
常威打算休息休息,缓一两天。
这时候,有人上门拜访。
来福的电话打到屋里,常威接到电话之后,就奔大门去。
来福说来拜访的人,自称是他的同学。
同学这两个字,常威一听,觉得很遥远。好像过了很久似的——当然过了很久,他自己的同学,应该回溯到第一世,都快不记得了。这会儿来的,料来是他这具身躯原主人同学。原来那个常威在家庭变故之前,是纽约帝国大学的大一学生。
到了农场大门口,公路旁停着一辆车,边边上站着两个西装革履保镖模样的人。剩下一个小帅小帅的小青年,这时候正在看门房前跟来福说话。
常威一到,看到那个小帅哥转过的脸,一些陌生的记忆涌上心头。
常威脱口而出:“哈利?”
“常!”穿着小西装,帅气干净的哈利大笑着拥抱过来。
常威别扭的跟他抱了抱。
“好久不见。”哈利有点叹息:“你退学之后,每次爬梯少一个人,总觉得不太对劲。”
这是客气话。
刚刚涌上来的一些记忆告诉他,原主人跟哈利的关系,只能说是跟好朋友沾边,比一般的朋友好,比好朋友差点。
这个人是谁呢?哈利-奥斯本。
挺熟悉的一个人,不是原主人的那种熟悉,而是常威自己的。
“你怎么到圣爱德华来了?”
常威笑呵呵引着哈利进了农场,一边道:“这地方又小又偏僻,跟纽约可没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