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舟龙说:还记得吗?数安村现场有一辆完好无损的摩托车,绍国会不会把摩托车里的汽油弄出来,然后放火?
冯舟龙的话让徐志平想起了一些细节。
徐志平说:起火点是卧室,能在绍辉和他妻子芳燕眼皮底下进卧室浇汽油的,恐怕只有他们的父亲,绍国!
一名刑警突然冲进了会议室:好......好消息!有人来自首,说火是他放的!局长和刑警队长正在审讯,让我来找你们!
徐志平看见在审讯室里坐着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壮汉,壮的像是一头牛,皮肤黑亮黑亮,两只圆眼在滴溜溜的扫视所有人。
徐志平没有忘了自己的初衷,这次是协助万安县公安部门查案,既然有人来自首,这应该就是最好的结果了,自己只是旁听者的身份。
刑警队长:姓名
牛二:我来自首,火是我放的,我和绍辉有仇!
刑警队长:我问你姓名!
牛二:牛二,我来自首,火是我放的。
刑警队长:知道是你放的,说吧,怎么放的?
牛二:那天晚上我把绍辉他爹手里的汽油骗来,趁绍辉和他婆娘出门,进屋浇上汽油躲在水缸里,等他们回来进屋以后,把门窗锁死,放了一把火。
公安局长:绍辉和你有什么仇?你是怎么把绍国手里拿着的汽油骗到手的,你敢和绍国对质口供吗?
牛二咬牙切齿:有仇!我恨不得吃绍辉的肉,喝他的血!
刑警队长:什么仇!
牛二:绍辉他不是人,有天在晚上,偷偷把我家地里的水都引到他家地里去了!
冯舟龙说:就因为偷你家点水你就烧人家房子?还不让人家跑,把门窗都给锁死了?
牛二说:我家一年到头就指着那片地!我不允许任何信中破它!
刑警队长:你是什么时候去放的火?
牛二:初二的晚上,我去的。
古智说:也就是十二号的晚上。
徐志平翻看了一下备份案件卷宗:上面写着法医的验尸结果:通过验尸推断,死亡时间在九小时前。
而那份卷宗的书写日期,是十三号上午十点。
徐志平问:十二号晚上你几点放的火?
牛二说:不知道,没看时间,天黑我就出门了。
徐志平说:到那你隔了多久放的火?
牛二说:没多久,隔一会就放了,烧的时候,我心里那个痛快!哈哈哈哈!
徐志平让大家分别查看了一下备份验尸报告上他圈出的文字内容。
徐志平说:他是替人顶罪的,真正的凶手就是绍国。
古智说:法医的推断误差最多不过半个小时,你说你是天黑出门,没隔多久就放火,可法医判断尸体是在凌晨被烧死的,你确实是个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