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的,你想见的人永远见不到,但是,你不想见的人,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碰到。
比如说现在。
简瑶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二十二年,但这是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城市也,太小了吧!
因为当她从大厅走出来的时候,她恰好遇到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人—孟依依。
一身包臀短裙,一双闪闪发光的恨天高,一头大波浪,以及,浓妆艳抹的大红唇。
她觉得老天一定觉得她的人生还不够戏剧,不够刺激,不够狗血,所以,才在她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加了一点麻辣。
原本她想假装没看见,直接忽视她走过,结果,在她抬脚的那一刻,对方叫住了她。
“简瑶!好巧啊,居然会在这里碰到你,好久不见呀。”
简瑶缓缓转身,脸上挂起假面笑容,对着孟依依回应道:“是啊,好巧啊依依。”
“简瑶,你怎么会在这里呀?”
孟依依用着只能在狗血电视剧中听到的夸张到不行的声音,故作惊讶地问道。
“嗯,”简瑶迟疑了片刻,笑笑说:“见个朋友。”
“朋友?”
孟依依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然后走上前,故作亲昵地挽上她的手臂,一脸八卦地看着她问道:“什么朋友呀?难道是男朋友吗?据我了解,住在这个小区的人,可都是名人啊,可以啊简瑶,不一般哦。”
简瑶听孟依依如此自来熟的模样,嘴角不由得抽搐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把对方的手拉开,笑笑道:“没有啦,就是普通朋友。”
“得了吧,跟我你还打马虎眼,我懂的。”
说着还冲着简瑶眨了眨眼。
简瑶的心脏不由得微微一颤,大姐,你懂个啥呀你懂。
话说,咱俩关系有那么好吗?
“真不是,就是普通朋友,哎,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啊,也是来看朋友的吗?”
简瑶立刻转移话题问道。
“哦我呀,我来这里见个人,听说他住这里。”
“哦,这样啊。”简瑶敷衍地点点头。
她现在可没什么功夫跟她寒暄,毕竟,曾经和孟依依在一块的时间里,她真的是过得够够的了。
所以,她恨不得立刻找个借口先行离开,于是,正当她想要开口的时候,被对方一把拉到了小区旁边花坛的座椅上坐下。
“对了简瑶,说起来,咱们真的好久不见了,老同学难得见面,咱们多聊会儿吧。”
见简瑶兴致不高,她又说:“你该不会还在记恨我这个老同学吧。”
“记恨?”
简瑶有些疑惑。
“对啊,”她顿了顿,然后一脸真诚地望着简瑶说道:“其实,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说对不起的。”
对不起?
简瑶隐隐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你喜欢林方寒,所以,当时他跟我告白,我就答应了,要是你早跟我说你喜欢他,我就不答应他了,真的,对不起啊。”
果然。
呵呵,还真是一朵清新脱俗不惹一丝尘埃的白莲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