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气已经开始热起来了,谷巳身上的套头衫穿不住,只穿了一件白色T-shirt,可这件T-shirt还是徒步时,往随身背包里塞的,已经被汗水浸透,再等干了之后,就是一块一块的印记,不是很好看。
被谷巳一路抱怨;“走得时候怎么没想到去趟理县把行李拿上。”
边晨直皱眉,骂他;“看来只有高原才能治得住你这种臭毛病了,之前怎么没见你抱怨?”
谷巳就抱着她肩膀一通撒娇;“那时候是没有环境可以讲究,忍忍也就过了,现在有了讲究的环境,你不喜欢自己的男友干干净净的?”
要说只是干干净净,边晨也就没话说了,可这人好像有点过头了。
具体要怎么形容谷巳这个人呢?
长相?就是那种眼睛亮亮,鼻子高挺,嘴唇微扬,笑起来牙齿白白,皮肤看起来是健康的小麦色,总之,符合大众认知里典型的ABC阳光大男孩形象就对了。
穿着?也不是什么奢侈品牌,都是一些日常的休闲装扮,可能是因为个子高,再加上喜欢户外运动,骨架好,能把日常的休闲装穿出一股浓浓的潮流味儿。
气质?这个边晨倒是有发言权,谷巳是那种看起来就很有活力的人,尤其是笑起来,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很迷人,会让人恍惚是掉进了一团火焰里,冬天是温暖的,但到了夏天,怕是有点热,就像现在这样,挂在她身上。
所以她庆幸是在冬天认识了他。
两人步行去了附近的商场,谷巳买了一件T-shirt,又买了一条牛仔裤,当即就换了下来,鞋子还是徒步时的那双卡特工装靴。
就连店员也不忘夸奖,你男朋友就这么简单一穿,也太帅了吧!
现在的实体店员工,也很会抓住客人的心理需求嘛,谷巳这人一点也不谦虚,去看边晨的表情,简直就是“我也觉得自己很帅。”
边晨扶额,心想;给你点阳光,你简直不是灿烂,是都快要亮瞎我的眼睛了。
边晨也有一双差不多的鞋。
那天在卧龙露营时被谷巳发现了,还非要说这就是缘分,搞得边晨头大。
从商场出来,看时间还不到饭点。
边晨就提议走去浣花溪公园,附近有家粤菜馆不错,上次去芙蓉馆她就发现,谷巳好像不怎么能吃辣,一顿饭就围着个醋溜白菜吃。
所以从她回归花园之梦的那顿饭开始,好像就无意识地照顾他的饮食习惯。
谷巳很喜欢去牵她的手,也很喜欢在她掌心画圈圈,他的手很大,几乎可以包住她的手。
她低头去看,竟也发现自己的手,原来是这么小小的?
她其实很享受这样的时候,也有女人骨子里的一点小小虚荣心,当路过的年轻女孩打量谷巳的时候,那抹欣赏之意,她觉得很舒服。
因为这个人是属于她的。
时常在幻想这样一个场景。
刚好是在五月,空气里有栀子花的味道,她被一只大手牵着走,不管是去哪儿,她都觉得安心,因为总有感觉,这只手会牵着她回家。
如今,这只手的主人竟然是谷巳。
倒也神奇。
她故意落后一步,去看他的背影,宽厚的肩膀,有力的手臂,还有手里很有温度的掌心。
谷巳察觉了,回头看她。
又是一个温暖的笑容。
于是她走近,和他并肩,说:“谷巳,我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