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挣脱他的手,说:“警察已经不把他当失踪来查了。如果我的感觉没错的话,他们已经开始注意我们了。”
我看了他一眼,又说:“别担心,你还没事。”
“哦,这样,”他长吁了一口气。“那以后怎么办?”
“不管怎样,你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好吗?”我对他说,又在心里恨的牙痒。
“我有一种未日来临的感觉。”他有点颤颤的说。“其实,我在小艾他们面前倒是很硬气,所以,他们不会往我身上想什么。但是,警察就不一样了,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做贼就会心虚,尤其凌志这样心理素质比较薄弱的人,看见警察,更像七八十年代的老鼠见猫一样。表面也许算是有点平静,事实上心里早已颤抖不已了。如果最后的心理防线塌了。他就彻底完了。
我不能让他毁了我的一生,我的一切。
我告诉凌志,为了专心应付警察,我需要一个人的空间,让他不要天天找我。他心知肚明,仿佛也想有点距离。这方便开始他新的约会。我对这些无动于衷。
凌志也明白,我们已经回不到当初了,因为,两个人已经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哪还有什么浪漫可言。彼此各怀鬼胎罢了。
男女之情,无非就是如此,新鲜感像一朵鲜花的盛开,开完就凋落。如果没有正当的行为和共同的目标,两个人的最后归宿,无非就是分道扬镳。如果说分道扬镳是一种疼痛的话,那么,早应该分道扬镳却无法分开,比疼痛更重一层的就是:折磨。相看两相厌,时间久了,就会从心底长出恨来,那可是真正意义上的恨,而不是什么因爱生恨。
面对我越来越浓的冷淡,凌志慢慢的也开始接受了。他开始把注意力放到别的女人身上。但是,即使我跟他联系的再少,我们也无法断绝关系。何况,已经下定决心不是拼死一搏,就是捞一大笔钱远走高飞。只是这两点看起来都没有那么容易。
至少他现在还没有认真权衡这两点的利害关系。
一路上凌志有些低沉。他消瘦了不少。看来,这件事也是他的一块心病。我突然想起来今天跟奇志有个约。看看时间,到约定时间还有40分钟。我立即决定把凌志带过去,让他们见上一面。
“我有个朋友,约了去吃饭,你也一起吧。”我说。
刚开始他并不愿意,一方面认为不合适,他不认识。另一方面,这空降的身份也蛮令人尴尬的。
不过,一般我决定的事情,轻易不会改变。最终,我还是说服了他。也许,凌志算是了解了我的一些脾性。他知道有些事情在我面前执拗是无济于事的。
虹的酒吧我已经有段时间没去了。据凌志说那个女人经常去。她还约过他。从凌志说的内容来看,我判定她是想得到什么消息。不过,此时的凌志倒还不错,霸气满怀,不该说的一个字不提。甚至还直接拒绝她的一些问题。
将要到达约定的餐馆时,凌志却因一个问题跟我吵了起来。关于还要不要跟那个女人接触,我的决定是一定跟她断绝关系。凌志却不同意。他虽然嘴上不愿意对她说任何事,从现在的态度上,我却不难猜出,终有一天,尤其喝了酒之后,搞不好他会滔滔不绝的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描述个遍。我深知她自身对男人的诱惑力有多大。
我生气的下车后,走了几步,凌志还追着不放。最后,我告诉他,如果你觉得对你有好处,请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