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起,我们家就是欢乐派对的漩涡。各种音乐在每周都要从窗户飘出几次,还有酒杯碰撞,男人吆喝女人尖叫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那时候我们住在滨江的一处别墅区边沿,我的母亲喜欢结识艺术气息浓厚的搞艺术的人,它离滨江艺术高校不远,所以,每到学校招生考试之前,会有成批的学生或者居无定所的流浪型艺术家们寻找住宿地。我的父母看准了这个“商机”,盖了栋两层楼房。他们并不寄希望于这个发财,仅是满足了年轻时期桀骜不训的父母爱玩的心,如此而已。他们还给它命了名,叫“艺逢阁”。名字很雅气,令求宿者以为它真有着蓬勃的艺术渊源。“艺逢阁”四周一片荒野,只有一条小道,勉强能开车进来,这是我家连接外面世界的唯一通道。本来这是一块荒地,据滨江历史记载,几百年前,它由一块墓地演变而来,听说还闹过鬼。由于地处市中心的某片区域,它真像滨江心脏的胎记,刻着无法摇撼的墓志铭。无法消失,也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有些地产商曾经打过它的注意,甚至还盖起过几幢别墅,但始终发现不了商机,问询者寥寥无几,于是,它便越来越荒凉。
不过,它唯一的好处,就是满足了我父母尽情玩乐的心。
那年我13岁。我母亲认识了一个流浪型画家。他有一个印度人的名字:吉米。戴着厚边框的眼镜,留着络腮胡子,很浓密,我看不清他嘴巴的形状。格子上衣和牛仔裤上总是挂彩。散发着一股腐烂的水果味道。也许那就是油画用的颜料的味道。我深深记得,那天我路过客厅,想去厨房拿瓶饮料。母亲很开心的叫住我,给我介绍新来的房客。我一向对这个不感兴趣。那种吵闹和形形色色的人,总是把我逼的缩在我的小房间不出来,或者,到我最爱去的后院池塘呆着。那里可以把这些声音隔小,只有虫子的声音,或者风轻轻摇动植物叶子的声音。我记得吉米,因为我分明看到,在我母亲说这是我女儿小艾的时候,他的眼睛迅速瞟了一下我的胸部。那时正是夏天,我穿了件背心和一条裤脚开叉的七分短裤。我的胸部,应该正像膨胀的豆子一样鼓起来,但他还是偷看。
“你好,小艾。”他朝我伸出手。眼睛弯起来,牙齿也有点不齐,还有些泛黄。“叫我叔叔吧,”。我没接他的手,也没叫叔叔。他还是笑。有的胡子翘了起来。
我感觉在我走进厨房的刹那,他的眼睛还在我的背上,纹丝不动。我母亲早已安排好他的住房,离开了。
我拿了瓶燃力士,不含糖,没有任何热量。这源于我不爱活动,但是怕发胖的侥幸心理。刚迈出厨房门我就看到吉米。他几乎没有挪动丝毫,甚至还是原来的姿势。只不过,把背包放在身后的椅子上了。他应该在打量房间。我的出现立即让他转移了视线。他不厌其烦的招呼:“小艾,很高兴认识你。这里真好,有家的感觉。”
“是吗?好多人都喜欢这里。”我不得不接话。
“我更喜欢。你父母对我太好了,让我免费住宿,一整个夏天呢。”他把右手插进裤兜,左手又朝我伸了过来。我也只能把手伸出去。他紧握了一下,又放开了。“我可以安心画一个夏天,天,真有点不可思议”。他把头扭向别处的间隙,我快步走出客厅。
吉米在我母亲卧室上面的一间房间画画,兼睡觉,吃饭,或者还有发呆,沉思,等等,关上门,那里就是他的自由场所。那间房子很简单,一张床,一个桌子,还有一把海绵靠垫椅子。两把木头圆凳。靠垫已经裂缝,不时有发黄变成碎屑的海绵露出来。它是我冬天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小说的摇篮,那是去年冬天的事吧,我缩在里面,很舒服。尽管看的书里,是《情迷凶案》里的一场凶杀过程。
夏天,成片的植物茂密生长。严严实实遮挡了大面积的地面。包括吉米房间后面的一个池塘。这个池塘旁边是个酒窖。酒窖被铁皮覆盖着,防止发生意外。但是池塘没有被人刻意遮挡,由于常年被不断凋落的枯枝掩盖,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任何异样。那次,我追一只蜻蜓,脚被枯枝划了一下,还流了血。当我蹲下身体擦伤口时,发现枯枝下面竟然有一汪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