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王峰用抑扬顿挫的声音朗诵完,大家就开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有人从场景描写入手,讨论诗人的思乡之情;也有人从创作手法,谈论虚幻与现实的交替可以怎样为诗歌增加魅力。
一节课结束,王芳就狂热的爱上了文学社。
从自己的私心看,是上课伊始,社长顾及了她的感受,社长不仅长得帅,还情商高,这样的人怎么能不叫人喜欢呢;另一方面,她在这里如鱼得水,有一种找到同道中人的感觉,虽然她平时看书多,动笔时候少,但并不妨碍她去尝试写作的兴趣。
王芳把自己的开心分享给杏花,杏花也为她高兴。
看吧,高中生涯的乐趣越来越多,仿佛不再像开学时那样难熬。
杏花听到文学社团的成员都这么厉害,她答应去参加活动本来是想敷衍了事,这下由不得她认真去准备了。
写篇文章深情的读一读,算了算了,又得写又得读,双重任务。杏花否定了自己设想的第一个方案。
干脆直接朗读一篇文章吧!读什么好呢?什么样的文章吸引人,犀利的?温情的?不行,不行!拿着本子念也没意思。杏花又否定了自己设想的第二个方案。
哎!唱歌多好,流行歌曲那么多,不用担心选哪个。
杏花问王芳准备了什么,王芳说自己要写篇加入社团的感想,绝对不会跟别人重复。
还真是带有王芳新人的特色。杏花无奈,只好再冥思苦想。学过的语文课文内容肯定没新意,只能从课外书找。
从一篇介绍林徽因的文章看到徐志摩,杏花眼睛一亮,对,就是他——他的代表作《再别康桥》!这首诗不短也不长,正好!
万事开头难!开了头,定了调,后面的准备就轻松多了。杏花只需要每天把那首诗拿出来多读一读就好了。
读熟,再读出感情来!基本可以万事大吉,如果到时候读到能背诵下来,那就更妙了!杏花对自己的决定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