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武王嬴荡,人如其名,最喜欢做的事情,狩猎,举鼎,摔跤,好勇斗狠,尽是一些放荡的事情。
这一点,他记忆中的与历史上也都吻合。
古代天子狩猎,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打猎,更多的是宣扬王威,也是与臣子们的一次社交,就如同上一世的舞会一样。
贵妇们花枝招展,在炫耀男人们的成果,男人们侃侃而谈,互相来找合作的机会。
战国时代,才刚刚开始从分封制到中央集权制度的转变,这个时候,贵族们掌握了很大的权利,他们甚至有颠覆王权的力量。
商鞅身死,便是秦国的贵族联合逼迫惠文王的一次事变,吴起变法失败,也是因为受到了楚国旧贵族势力的阻拦,在战国,甚至还有弑君的臣子,杀了君主之后,大不了另立一个。
君王死,臣子无事,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
嬴荡被逼迫到这种地步,和现如今的制度也离不开利关系了。
凌晨,天还未亮,四处都是灰蒙蒙的。
嬴荡早就骚包的收拾妥当,他一身甲胄在身,腰挎长剑,甚是英武,一件黑红披风,上绣金丝玄鸟,再配上这样高大的身姿,谁看一眼都知道,这便是堂堂的大秦王。
秦承周制,所以这件披风与周天子身上的那件,有些相似的。
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嬴荡笑的很贱。
细细看起来,这模样还是有些英气,五官端正,双目有神,若非被虬髯遮面,皮肤过于粗糙,还是挺经看的。
他的胡须从下颚开始,两边往上,一直到了耳根处,满面胡须,尽皆不短,长的都到了胸口处,算起来嬴荡的年纪不过二十三岁,还真是天赋异禀,如此毛发旺盛。
嬴荡想着,若是剃了这胡须会不会更帅气一些,不行,寡人既然叫武王,那必定是个糙汉子,胡子得留着,我不做小鲜肉。
出了营帐,白庆早已牵过马来。
这马儿身材高大,浑身漆黑,没有一丝杂毛,它出自陇南,那里是老秦人的旧地,与羌人混居,羌人最善养马,训马,今日一看,果真名不虚传。
长这么大,嬴荡还是第二次骑马,昨天那次太过刺激,没记住骑马的滋味。不过,在他记忆中,对这样的事情是非常熟悉,没有含糊,大长腿迈开来,一下子就跨到上面。
嬴荡身材魁梧,体重自然也不会在200斤以下了,这马儿居然稳若泰山,轻轻松松的带他前行。
在五十位骑士的护卫之下,奔着王城门口而去。
此时,天还未亮,除了执夜的兵卒,大营还在沉睡中,他就是趁着这个机会,不然被臣子们知道了,肯定是一场阻拦。
狩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拉拢向寿,也是为了告诉三军,告诉咸阳众人,秦王声威鼎盛,正在洛邑狩猎。
他越是拼命的蹦哒着,越是告诉世人,他活的很好,没病没灾也不会突然死去,让那些要害他的人多一份顾忌。
君王失去了权利,那只剩下了名,能号令天下的名,所以他要好好利用这一点。
出了大营,太阳正从地平线上升起,一座古老的王城沐浴其中。
王城之下,正有千人秦军锐士静立,骑士和步卒各自占了一半,领头的将军,正是向寿,不负寡人,他果然的来了。
千人整齐排列,犹如一人,除了马儿呼吸的声音,场中一片安静,黑色的甲胄,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
秦国这支新军,是当年商鞅变法时所创,秦国以秦法立国,这秦军也是如此。
法令严明,令行禁止,才是一支铁军,有位伟大的人不是说过,纪律才是胜利的保障,嗯,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臣向寿拜见大王!”
向寿骑在马上,并未下马,军中规矩,甲胄在身,自是如此。
王宫的事情经过一夜发酵,向寿不可能嗅不出问题来,知道有问题还来了,说明他担得起忠义二字。
“向将军忠心可鉴啊,寡人沦落至今,还能有向将军的相伴,实乃寡人之幸也!”
向寿沉着脸,神色肃穆。
“大王无需劳神,当年孝公有庶长相逼,惠文王有秦国贵族相逼,天意如此,大王该有一劫,即位四年,打通宜阳,平定南蜀,这等功绩,天下有目睹之,大王雄才,定会安然无恙。”
没想到向寿这么耿直,什么都不避讳,开口直接点明。
嬴荡即位四年,的确是东征宜阳,南下蜀地,威震八方,算起来,是个有作为的英主了,就是脾气不好,心太大了点,而且为人暴躁,有……
但他现在所面临的困境,可要比孝公和惠文王严峻多了,不仅有嬴壮那个左庶长,还有秦国的贵族,现在再加上一个山东来秦为官的士子,唉!
要不是有个向寿,真是一点盼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