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你躺着就好。”方聚按下晨参,然后摆了摆手,就骑上自己的马奔到队伍的最前面去了。
晨参也就坐的好好的,看着方聚跑没了影后,他又低头看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内心感觉到深深的挫败感。
自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受了伤自己竟然会给疼成那个模样,像个姑娘家一样,简直是令人可耻。
他抬手一拍脑门,前几日跟杨逍学了点皮毛,那会土匪来犯,他满怀信心的提着剑与土匪搏斗,最后,如若不是副将来救,自己伤的就不是这么一条手臂了,而是一条命了。
从小他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不服他的,他能斗到让别个服,书塾里谁都不敢明面上不服他,他以为自己已经是够出类拔萃的了,可自从这会随军出发,他意识到自己简直是太柔弱不堪,这队伍中的随便一个人都能与土匪搏斗,能一个打几个,而他,斗一个就差点丢了命去。
晨参低下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平凡如尘埃。
一夜都睡不着,第二日清早,晨参顶着一双熊猫眼继续出发了,不知为何,明明他一夜未睡,今日白日却也是精神的不得了,但只是限于睡觉上面的精神,他对自我肯定的精神已经是微乎其微的了,他一路上都在担心着自己会不会给队伍拖后腿。他决定,这几日要跟着副将和方将军多学些功夫,如若有命回了京城,他也一定不能再怠慢了学武。朝廷重文,导致他之前一直对学武者有着莽夫的误解,对不起,是他错了,是他孤陋寡闻了,真是该打脸!
天气好好,方聚眯着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心里想道:“大概还有五日就要抵达目的地了,还有五日就要迎来一场硬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