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琰点,反问道:“难道你们不是么?”
“不是,我们在一个鬼地方,足足捉了五十年的蚂蚱,捉的我都老了”这段经历,太过深刻,钟媛琼现在说起来,还有些心有余悸。
褚琰皱眉:“这就怪了接下来你们预备如何?”
陶紫却道:“这里,你比我们熟,褚师兄又有何良策?”
“嗯,这个金安城出不去,这几个月,我一直想尽办法想要出去,但每每都不成功。虽然我还不知道这里怪异的根本,但是在事情毫无头绪之前,我们事实不会可以先想想,如何能离开金安城。”
或许,出了金安城,也能出了这秘境也说不定。
虽然依旧不能动用神识,但有了具新的躯体,梁慕予终于能说话了,即便是女声:“如此也好。”
陶紫免不了看他一眼,这语调,看上去老成持重的很。与芦苇荡里相遇时的悲伤哭泣,已经不可容日而语。
于是,褚琰、司逸和封煦三个各自回了各家,卓清波回了花月楼,而陶紫三人就在这私宅之中住下了。
锦衣玉食住了半个月,不光钟媛琼,便是陶紫也有些待不住了。
抹黑了一张如同玉瓷般细腻的脸,又画粗了眉毛,陶紫和钟媛琼两个,与梁慕予交待一声,便出了门。
金安城十分富足,街上人头攒动,人人衣饰讲究,穿金戴银只是寻常,玉环玉佩才更显得清贵。
陶紫现在的身量不高,钟媛琼与之仿佛,两个扮做一般人家的少年,牵着马儿随意的走在街上,倒也不是那么显眼。
花柳繁华地,人间富贵乡。
看过繁华之后,陶紫两个向着南城门而去,他们今日的目的本来便是想出去看看,只是没想到途径的几条路,都是繁华异常。
钟媛琼腰上别着一个铃铛,是褚琰留给她的,铃铛摇响之后,其音可传十里,是晋王府中的能工巧匠的手艺。
经过了五十年的琢磨,此时的钟媛琼与当初已经有了一些不同,最起码,她知道了何为谨慎。
看着不远处的城门,她下意识的摸了一把铃铛,总算觉得略踏实了一些。
人是无欲则刚,无求则无惧,可钟媛琼觉得自己还有太多,所以,她可不能轻易就死了。
而陶紫恰好相反,提心吊胆也是过,大大方方也是过,但后者明显比前者要痛快的多。
她依然谨慎,却不想畏首畏尾。
两人牵着马,不急不缓的走向城头。
“咦?”
城门前的角落里,一个小小少年,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眼前还摆了一个破碗。
显然,他在乞讨。
满街的鲜衣怒马、穿金戴银,忽然间出现了一个小乞丐,就像是一锅汤里,忽然间落入了一粒老鼠屎。
格格不入,有点刺眼。
而让陶紫轻咦出声的,不是乞丐乞讨,而是这小乞丐的眼神,即便他落魄至此,但眼中的光彩竟然被一身破衣衬托的异常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