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殿中,一个体型巨大的虬髯大汉,托着腮帮子看着手中的一部卷宗。
这大汉相貌威严,他浓眉大眼,五官方正,那双眉如同斜插的两把大刀一样,想着中间挤压,隐隐透出一股威严的气息,其中夹杂着少许霸道的气息,让人不可抗拒。
大汉身着黑色蟒袍,头戴紫金乌纱,左右两侧站立着一黑一白两人,两人身材瘦高,面目狰狞一人身着白袍,一人身着黑袍,手中各拿着一个三尺哭丧棒,一黑一白格外惹人主意,最为显眼的就是两人舌头突出直达腰间,看上去吓人无比。
不一会儿,两个高大的汉子压着一个穿白衣的人过来,这两个汉子一人牛头,一人马面,手中带着漆黑的枷锁。
“罪人刘芒跪下,快点参见阎王爷!”牛头大喝。刘芒是一名写手,前一刻他还在电脑前拼命码字,但后来忽然心口剧痛,他就好困好困,等他一觉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竟然来在了这阴森的阎王殿。
他畏惧的朝着两边看了过去,发现两侧都是一个个长相狰狞的鬼差,手中拿着锁链,全部都盯着他。
刘芒吓得肝胆俱裂,他趴在地上:“我,我真的是死了么?为什么我会死”
“你可知道你罪大恶极?!”那阎王爷胡子一抖,浑身充满了威严。
“哈?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杀人,为啥子我就罪大恶极!?”刘芒懵了。
阎王爷翻开了卷宗:“你最近可是在写一本虐文?”
“好像是不过那虐文不是已经完结了么?”刘芒怯生生的说道。啪!
阎王爷一拍桌子,顿时两边的鬼怪吓得灵魂出窍,在一边瑟瑟发抖!阎王爷胳膊肘压在了桌子上,他站起身子凑近说道:“本王可是追书追了一年,本以为男主女主都能在一起,但是你却来了个同归于尽大结局,你可知道心碎是什么滋味?!”刘芒瞪大了眼睛:“您是说,您也在看我?”
“不错!你无辜断更也就算了,结局还整了个烂尾,本来你是应该活到90岁,但现如今你让本王我心生不快了,便折你三分之二的阳寿!”阎王爷厉声说道。
刘芒立刻站起来:“这,这不能啊,我还没找对象,您大发慈悲,起码让我娶个老婆啊!”
“跪下!”牛头马面用烧红的铁棍抽打了一下刘芒的双腿,迫使他又跪了下来。
阎王爷哼笑了一下,恶狠狠的对着刘芒说道:“好,那本王便送你去你的世界里面去,倘若你不将书中十年后的灭世结局改变,本王便判你永生永世成为单身狗,就连妹子的手都碰不到!”
“我从未见过像您这样厚颜无耻,卑鄙阴险的阎王爷!”刘芒大怒。
“断更、烂尾、糊弄读者,都应该下十八层地狱!给我带下去!带下去!”阎王爷大喝道。
“是!”牛头马面拿着铁链,将刘芒捆成了麻花。
“冤枉,冤枉啊!”刘芒大叫了起来,任凭他怎么尖叫,周围人都不理睬他,一个个小鬼也都幸灾乐祸的看着他。
“断更一时爽,烂尾火葬场,活该!”
“大王英明!大王威武!打倒无良作者!”周围小鬼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而刘芒被拉到了一座桥上,那桥上明晃晃的写着三个大字
“奈何桥”。刘芒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朝着身边的牛头马面说道:“牛哥,马哥你们,你们这是要作甚?”
“走你”说着,俩人抓住了刘芒的铁链,朝着奈何桥下的三途河丢了下去。
刘芒激烈的惨叫起来:“别啊!住手!”刹那间,在三途河中出现了大量枯瘦的手臂,拽着刘芒就朝着水下拖曳。
“我不会游泳,吨吨吨我不会游泳啊!喝饱了,喝不下啦!吨吨吨”刘芒彻底的淹没在和水之中。
牛头和马面得意的相视一眼,然而这时候一个老太婆端着汤在旁边傻站着:“我说,你们是不是忘了什么”牛头脸色一变:“我去!忘了给他喝孟婆汤啦!”六月底的纳兰城,烈阳炙烤着大地,仿佛是要压榨出纳兰城最后的一滴水分。
纳兰城是城门大道上,到处都是下九流的伙计在为生活奔波。其中走卒、高台、吹、娼、打狗、卖油、抬食合最多,都在街道两边,不断的招呼客人。
来往的商人,那都是走南闯北的体面人,纳兰城是去往京城必经之路,很多商贩都在这里歇脚,又或者是买点干粮。
其中也不乏一些名门子弟,比如附近修真门派的弟子,又或者是一些官家富少,为这条本来就很热闹的街道,增添了一分喧哗。
其间有一个男子,大概十岁他眼神呆滞,瞳孔收缩如同红豆一样,他看着周围的一切,嘴巴张的老大,这嘴型都可以塞进一个拳头了。
他正是刘芒,被鬼差一脚踹在屁股上之后,等再次张开眼睛,就来到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他都无比的熟悉,这不就是自己中类似于新手村一样的存在,纳兰城么?
他舔了舔嘴唇,感觉到嗓子十分干涩,也不知道是口渴还是紧张。刘芒很清楚,自己写的这是一本地狱难度的,剧情大起大落,跟云霄飞车似得,反派巨强,主角攻略的难度不亚于只狼三周目,因此刘芒收到了无数的刀片,还有读者的电话威胁,最后他赌气将整个世界毁灭了,简单的说,直接是大魔王胜利,就像是灭霸的响指一样。
通常网络无非是讲述一个草根逆袭的故事,但是在这本里面,作为主人公的叶琼,在开启了血脉之后,基本上是一路开挂,后来忽然陨灭,这才引来无数人的谩骂。
试想一个人一直顺风顺水,一路主角光环强无敌,刚刚打败了大反派,要和女主做羞羞的事情时,忽然下一刻直接出现了灭世之灾,可怜男主一世处男,连初吻都没献出去,然后就嗝屁了。
一般读者都受不了,何况是以暴躁著称的阎罗王了。
“但似乎我不是主角啊”刘芒喃喃说道,因为他记得很清楚,主角的皮肤是小麦色的,而他的皮肤白皙的跟一张纸一样。
刘芒朝着周围不断转圈圈,但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正纳闷呢,忽然周围人却对他指指点点。
“这不是那个谁么?城主家的小白脸,李雨果,他又要开始发疯了么?”
“一个吃软饭的家伙而已,别搭理他,若不是他老婆是城主,他的所作所为早就让他死上三百次了!”
“软饭王!”路人似乎都认识刘芒,毫不客气的出言嘲讽。
“软饭王?”刘芒抓着自己的头发,
“好熟悉的名字,似乎是在哪里听过”他打了个哈切,觉得自己还是很困,但看到了远处有一条清澈的河流,他准备过去洗把脸,但是刚刚探出头,他就跳起来了:“我擦咧,这个帅哥是谁?!”刘芒看了看周围,发现并没有其他的人,他壮着胆子又瞅了一眼里面的人,确定了里面的人是自己,只是水里头的人却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他在身上一阵摸索,忽然摸到了一个腰牌,拿出来一看,这是一块木头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字:李雨果。
“李雨果不是我最近完结的那本里面,一个非常悲催的小反派么?难道我”刘芒惊恐了起来,因为他明白,李雨果的命运不是一个凄惨能够形容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