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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在故里开始了新生活

二十来岁的时候,牛小玫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三十岁的时候回到冬瓜城。但她,真的回来了。

离婚之后,她,按照一贯的谨慎作风,想要找一个合适的对象重新开始。但是,很快地,被浓重的失望笼罩着铩羽而归了。虽然她,有稳定的职业,漂亮而且多金,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在外界看来她只能退到二级市场了。还有一点微妙的感觉,认识她的,都知道她的前夫出轨了——但是,已经有了这样一位如花似玉的老婆了,为什么还要出轨呢?于是,通常总是不友善的传言纷纷扰扰,有些很不中听的胡扯居然还说得像模像样起来。

牛小玫,虽然很不高兴,但是因为长期处在舆论的风潮中,倒并不怎么担忧。但是,逐渐地她发现自己身边围绕着的竟是些大腹便便、头发稀疏的离婚男士时,她感到紧张了。

她不是没有追求者,实际上,离婚之后她的追求者简直同她在大学时一般多。但是,在他们之中,她看不到一个顺眼的,她焦虑了。(在这之中,还有一位已婚“成功人士”近乎无礼地提出要与她“建立亲密的私下往来”,她简直气坏了。)

犹豫了两年之后,她十分谨慎地从其中挑选了一位“卖相”尚可的,并没有确定关系,只是打出了进一步了解的旗号,吃吃饭、聊聊天、看看电影。开始还挺顺利,对方也很有绅士风度,没有任何越轨的举动,牛小玫甚至觉得接受他也不是不行了。但是,她在被邀请去他家里做客时见到了他的女儿!一个已经在读初中的少女,满眼都是桀骜不驯,牛小玫,毫无悬念地,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这件事情,让牛小玫多多少少受了点刺激。她认清了二婚与再嫁的现实,但是,她又始终无法说服自己心甘情愿接受这一切。

午夜梦回,枕畔空空,心里也空空。她甚至有一点儿怀念大河马的结实的手感来。

除了感情不顺利,工作也不能算顺利。从离婚开始,虽然她失去了婆婆的庇护,但上司还是一样地关照她。但是,等到婆婆退休了,她发现,真的变天了。她也想过,是不是在拒绝谁的时候不够委婉以致得罪了对方,但她,无论如何,想不出来自己行动的一点儿过失来。她只能认为,大约婆婆直到最后还是惦记与照顾着她的。为了这,她又拎上果篮去看望这对退休在家的老者,扮演了一次乖巧可爱但是可惜的前儿媳妇,与老两口话家常之间并不吝啬叹息与眼泪,进一步加深了他们的好感。

就是在这次拜访之后,她起了回冬瓜城的念头。她,很频繁地想起牛大六,想起和爸爸弟弟一起相依为命的时光——如此遥远却又如此清晰。这在以前的她看来,几乎是不可理喻的,她还记得自己曾经多么想拔掉在冬瓜城的根。“也许我老了,”她很郁闷地想:“人老了之后,情感总是要变得更脆弱一点的”。

成年人做出一个跨城市搬家的决定是很艰难的,这时她还没有打定决心回去定居,她决定先回去探亲。

冬瓜城,比她记忆中的样子干净漂亮了太多。现在的冬瓜城,可以说不输于萝卜城了。到处都是新的高楼,商业街既整洁又热闹,就连牛大六待了很多年的菜市场,也因为重新整修过显得干净明亮了。

牛小竹,不像他的姐姐成绩那么好。他在高中毕业之后去读了大专,学的专业叫车辆工程——其实就是修车。他居然很喜欢汽车,玩得不亦乐乎。大专毕业之后,牛小竹去了一个私营修车店打工,边学边做了几年。眼下,27岁的他刚刚盘下了一个修车店准备自己当老板!

看着眼前处在自己的黄金时代的帅小伙儿,牛小玫的心里五味杂陈。她,很显然,不如牛小竹那么热爱自己的工作——她需要给自己加油打气才能让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去上班。看着弟弟的幸福,她很欣慰,但心里,未尝没有对自己的怜悯与惋惜。

处在兴奋与得意中的牛小竹,比以往更口无遮拦。“姐,要不你回来帮我吧!反正你都离婚了,在那边举目无亲的,再待在那儿多没劲……”“你要是不想待在我的店里,也可以自己开个店啊!我的朋友很多,找个好铺子小事一桩……”“啊呀,姐你就回来吧,咱爸天天念叨你,念叨得我都头疼了……”

牛小玫,不是不心动,只是表面上一本正经地表示要好好想一想。

牛大六,已经是一位上了年纪而话不多的老者了。自从离家上大学之后,牛小玫就很少回家——她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音讯。他们甚至,连电话也不怎么互通,对彼此境况的了解恐怕都要落后好几年。

牛大六,在牛小玫订婚和结婚时,去了两趟萝卜城。再往后,牛小玫离婚时,他大约是从牛小竹那里得知了消息,罕见地,打去电话,对牛小玫说“不行就回家,你还有爸爸。”因为这么个短短的、倔强的句子——牛小玫始终觉得心里暖暖的。

还有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促成了牛小玫的返乡决定。在冬瓜新闻里,她完全是偶然地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毋畏!三十岁的他,被评选为什么青年专家,在电视上露了脸!

只在一瞬间,毋畏和镶嵌着他的、曾经的青春记忆复苏了,牛小玫的心,久违地扑通扑通,热烈而激动地跳了起来。她仿佛看见脚下的红毯,在看不到路的暗夜中,缓缓展开了。

记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完全不保真,而是来者不拒地接纳主观对它的肆意修改。当你想要觉得谁好的时候,它就让你看谁的好。当你想要觉得谁坏的时候,它也能挖出展露谁坏的“影碟”来。记忆,最偷奸耍滑,见风使舵,是毫无品性与立场可言的“墙头草”。

在牛小玫的中学时代,她的“白玫瑰”是那位经常去光顾包氏包点的少年。在她的大学时代,她却经常想起那位为她招来两巴掌(而她也残忍地拒绝了他)的毋同学。等到结婚之后,她时常怀念的是为她打开了新天地的富家子马华。而现在,在离婚几年之后,记忆中的这些她拒绝过的、拒绝过她的(似乎只有那个马华)都比眼前的诸位可爱得多起来。

她对着电视机的屏幕出了神,虽然那熟悉的脸的影像早已一闪而过了。

牛小玫,稍微有一点儿咬着牙地,辞去了她的铁饭碗。她的积蓄颇丰,要是不铺张浪费,独自过完余生似乎也不成问题,所以她,并不急于谋划一份新的事业。在经济方面,她是同感情方面一样慎重的——在她看来“入错行”和“嫁错郎”的灾难指数不分伯仲。

带着对过往的释怀和对新生活的期待,她去同以前的公公婆婆道别,而在单位她只说父亲年纪大了要回去照顾——她把各方各面的心理都照顾足了,没有因为即将离开暴露出一点破罐子破摔或发泄郁积怒火的指桑骂槐来。

她的漂亮的新房,她舍不得卖,所以委托中介公司出租了,租金自然收得很高——她需要知道她的租户是够格儿的,而钱是很好的标尺。

她邮寄了一部分东西,比如衣服之类的回去(在翻检收拾打包的过程中,她有几次想起自己的妈妈来,甚至,真心地,为她落了几滴眼泪。)她的东西本来就不算多,因为她什么都要好的,而宁愿数量少一点,打包的工作虽然辛苦,但也还能承受。她只带了很少的东西自己开了几个小时的车,回了家乡。

听说她回来了,第一个来联络她的,是高中同学鲍赢月——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为了毋畏打过牛小玫两巴掌的那个暴躁女孩——她也长大了,显老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嚣张跋扈的少女了,而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俨然是一个吵起架来必定像火药桶一样的中年妇女,充满厚重与瓷实。这一点,是牛小玫没有料到的。在她的内心里,她自然不喜欢这个打了她两巴掌(之后又打了自己一巴掌)的女孩。但在鲍赢月的心目里,却很认准了牛小玫这个冷艳的朋友。

这得说回中学时代。个性开朗的阳光少女鲍赢月,一直是掌上明珠一般的存在——在一定的范围内,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点儿也不夸张。少女鲍赢月最喜欢的,就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小帅哥毋畏,她是他最忠实的拥趸,是他的迷妹。可是,她发现他不喜欢她,而是喜欢着别的女孩!她恼羞成怒了!她觉得这小妞一定使了什么诡计去迷惑她的毋畏哥哥!她于是,张狂地,给了牛小玫两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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