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看见都会满意。
一日过去。
小院恢复安静,夜色降临。
漆黑的小院突然亮堂起来,屋檐下的灯泡发出昏黄的灯光。
祁老先生跟卫太傅盯着屋檐下的灯泡,眼睛都变成了绿色,学了物理这么长时间,他们才将将弄出维持照耀院子用的灯泡以及电池。
还是两人协力合作才有的成果。
每个房间里也按着灯泡,那些是宋赟做出来的,小孩就是天才,灯泡需要的电池放在一个大型包裹杜仲胶的铁匣子里。
铁匣子电源可以使用半个月!
想想就牙疼!他们俩个人,加起来都一百多岁了,还比不上一个几岁的孩子。
祁老先生跟卫太傅对视一眼,两人继续盯着廊下的灯看,风吹过灯泡摇晃一下,灯光跟着慌了一下,但是依旧亮堂着。
就是比蜡烛好用。
如果皇宫里换成这样的东西。
那……
那得需要多少电池啊电池可不好做,他们尝试了好多次,才弄出一个半成品。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真的就是天上地下。
当然,两个老人承认宋赟聪明,但是不会承认自己愚笨。
他们只是年纪大了,手脚不灵活了。
不然……
哼!
两人对着宋赟冷冷哼了一声,往自己房间走去。
宋赟看向宋时初“娘你看什么?”
“看临安郡主写的信,她去漠北了,说是创出一个女将军名号来。”宋时初没想到临安郡主会选择漠北。
那个地方风沙大,即使男人去了那边都不一定能够承受的住。
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是娇气郡主耍脾气,还是巾帼不让须眉,宋时初是期待后者的。
这个时代,不人的地位太底下了。
得出一些代表性的,能够让人夸赞传诵千古的,这样往后的一代代人才会注重起女性来。
“去漠北?”宋赟脑子里闪过黄沙漫天,骆驼响铃的画面。
好一会儿抬眼问道“娘,骆驼是什么样子?”
“想看?”宋时初低头,骆驼只有在沙漠里,才会尽显本色。从沙漠出来的骆驼,虽然依旧是骆驼,但是哪儿有沙漠驼铃叮当让人心驰神往。
宋赟点头。
宋时初抓了一把小孩的脑袋“想去看就看,沙漠太远,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这样,等祁文承回来,让他带你去。”
“……”突然不想看骆驼了,祁文承那个人靠谱归靠谱,但是性子太恶劣了,并不是很想跟这个人一起去沙漠。
而且南边的事儿被五仙庙盯着,祁文承也得分身乏力。
宋赟看向宋时初“过些年,我长大了自己去,不用人陪。”一字一句,十分认真。
宋时初捏了捏宋赟耳朵,太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