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听了,便懊恼地说道“法官大人,公诉人,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是李某,我要是知道是她,我不可能进她的屋的,我现在后悔在发觉是她后,没能控制住自己,停止与她发生关系,都是我平时思想上不注意,在面对诱惑时,没能坚持原则,但是公诉人认为我构成犯罪,我不服,请法官大人公平公正地审判我的案子。”
王某讲的也很真诚,法官听了,也没多说什么,就宣布休庭,由各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开完庭,女公诉人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过了半天才起身,孟浪见状,便笑着走上前去想和她打打招呼。
没想到,女公诉人扫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了。
孟浪只好笑了笑,这位女公诉人还是有一点脾性的。
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孟浪带着刘虎就走了。
隔了有三天,法官突然通知他到法院来一趟,被害人李某到法院了,在法官的主持下,再求证一下李某的笔录问题。
孟浪接到通知之后连忙赶到了法院。
到了法院后,孟浪一眼看见李某,心中不由一动,上次见她时,她说了真话,现在再次见到她,她会不会说实话呢?
皱眉间,朦胧之眼便看向了她,只见李某的头顶上又冒出一片金色的光芒,他再一次感到奇怪,心想她头上怎么有这种东西?
孟浪心念一动,就问小眼是怎么回事。
朦胧之眼不会说话,这是它不如真相之眼的地方,小眼听他问起,便悄悄地说道“报告主人,那金色的光芒是正义之光,是朦胧之眼发出的光芒。”
孟浪闻言,大吃一惊,光明老头不是告诉他,朦胧之眼是让他看不清东西,以便掩盖真相的吗?怎么是正义之光?
想到李某之前说真话的情形,他突然意识到,难道说他一动用朦胧之眼,发出正义之光,对方就会说真话?这……剧本不太对啊。
想到这儿,他连忙向李某看去,只见李某低头坐在那里,面上有着娇羞的表情,如果不是法官极力要求她过来,她大概是不可能来到法院,再一次接受询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