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看着孟浪,心里头极为恼火,因为杨翠花来到检察院否认了自己受到李光抢奸的事情,并且告诉她,之前只所以会说李光抢奸她,是婚介所老板指使她说的,案子出现了重大反转,这让她感到措不及防。
而当她问为什么要改口时,杨翠花先是说良心发现,接着却说孟浪找过她,跟她谈了这个事情,让她到检察院说明情况的。
这下等于把孟浪给卖了,但这也在孟浪的预料之中,**红说完,他承认道:“是有这事,我和牛昭律师一起找过她,并且我们还现场录了音,我们没有任何违规之处,我可以把录音情况提交给你。”
说着,孟浪把一份光盘交了过去,他对此早有预料,知道如果这事搞不好,他和牛昭都会有麻烦,刑法三百零六条针对辩护人的处罚条款可不是闹着玩的,故意让证人改变证言,足以把自己给送进监牢里去。
**红接过光盘,放进电脑里头先听了一小段,接着对他说:“那你先回去吧,等候我们通知。”
孟浪见状,便起身离开了。
也不过到了第二天,**红就给他打来了电话,说道:“李光抢奸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们决定对他不起诉,你来拿不起诉决定书吧,人马上放。”
接到**红这个电话,孟浪心里面开心地笑了起来,检察院在杨翠花改口之后,不得不迅速作出决定,将李光释放,同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按说李光这属于绝对不起诉,但是检察院还是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理由,作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就是存疑不起诉了,而非绝对无罪,如果以后发现新的证据,还是可以把李光给抓起来的。
而与此同时,警察局也开始行动,将婚介所老板给抓起来问话,婚介所老板一看事情败露,在警方的压力下,只好承认了自己唆使杨翠花诬陷李光意图敲诈勒索李光的犯罪事实。
然而敲诈勒索还仅仅是一个罪名,他还有一个罪名是诬告陷害,如果他只是以报警为要挟问李光索要钱财,那么他只是敲诈勒索罪,但是他不但要挟李光,还直接报警举报李光了,而李光实际上没有犯罪,那么他这就是诬告陷害罪了。
一查婚介所老板的前科,孟浪知道就笑了,这小子以前就犯过罪,一个是寻衅滋事罪,一个是抢奸罪,一个抢奸犯举报他人抢奸,这听起来就让人觉得是笑话。
在他的努力帮助下,李光没有等到到了法院阶段,就走出了看守所,重获自由。
出来后,李光和他父亲二人跑到律所给他送了一面大大的锦旗,上面写着十个大字:正义的化身,律师的楷模。
看到这十个字,孟浪心里笑了笑,愧不敢当啊,他哪有这么好,不知道他当律师的初衷就是为了赚钱吗?律师的楷模可不是正义的化身,而是看谁赚的钱多,谁就是楷模,这相比起来,他就更差的远了。
虽然这个案子他没有收一分钱,但是却赚了八万经验点,相当于一百万的陶币了,只是牛昭跟着他没赚到什么钱,这让他觉得心里不安。
怎么办?如果直接给她吧,牛昭很可能不会要,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收李光的律师费,并且律所帐户上也没有多少现金,再说了,给她多少合适呢?
想到这儿,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给牛昭买一些东西,在系统商城里头给她买,不用花自己的钱,花几万经验点,给她买点奢侈品什么的,不也很好吗?
恩,就这么办了。
他把牛昭叫过来,道:“小牛,等一会,我们去逛商场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