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天成果真是巧舌如簧,他这样一说,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似乎脸色一变,但他很快反击道:“你这说的是虚假许诺的问题,虚假许诺跟诈骗不一样,虚假承诺的目的是为了促成合同,最多只是构成民事欺诈,而你这种行为,就不是虚假承诺的问题,你直接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你的目的不是为了促成合同,而是为了让当事人给你钱,你明明跟他们讲,你要帮他们找关系,可你根本没有找关系,也没有所谓的关系,你的这种说法,让当事人产生了错误认识,以至于乖乖地把钱交到了你的手里,如果你实事求是地告诉当事人,你没有关系,当事人怎么可能再给你钱?如果你直接告诉这笔钱就是律师费,当事人会不会给你钱?在当事人没有答应给你律师费的时候,你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从当事人口袋里掏出钱,难道这还是不非法占有的故意吗?”
代理人也是紧紧相逼,魏天成道:“虚假承诺也是一种欺骗,跟我这没有什么区别,本质还是想为对方提供法律服务,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
“虚假承诺可以说是为了为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但你不是,因为你在收钱的目的不是为了提供法律服务,而是为了找关系,而实际上你没有找关系,你就是在欺骗对方,属于诈骗行为。”
“我在收了钱之后,也为对方提供法律服务了啊?凭什么说我是诈骗?”
“你在收钱之后提供的所谓法律服务,只不过是之前当事人花了三十万律师费请你去辩护的法律服务,而不是你答应当事人帮他找关系的服务,你在这个事情上完全是一种诈骗,虽然你拒不认罪,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代理人说到这儿的时候,也不想再跟魏天成说下去了,因为再多说也无益,说什么魏天成都不会承认的。
法庭询问至此,便进入了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就提供了被害人提供的录音,孟浪质证道:“这一则录音是不是应当人手机上提取?为什么会在被害人的电脑上提取?录音是否经过篡改或者剪辑,辩方对此保持疑义。”
魏天成的老律师也说:“这则录音无法证明其完整性,很可能经过了剪辑,而且还有一个问题,警方在提取这则录音时,见证人是被害人的老婆,而不是第三人,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