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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野兔的婚礼

艾莲娜是佩恩的贴身侍女。

她是整个城堡唯一可以住在塔楼的女仆。

这充分说明她和佩恩少爷的关系,非常特殊。

如果没有意外,佩恩少爷早晚会继承男爵的爵位和领地,艾莲娜会一辈子待在城堡里。

按照她自己表现出来的能力,或者成为女管家,或者成为厨娘。

佩恩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他不肯出去,是为了在完全贴合这身皮肤不被人看出破绽。

那个不时进进出出的侍女让它感觉到非常亲切,他喜欢这个人类。

不久之前那一群咋咋呼呼的家伙,他虽然模仿他们的样子应付了过去。

其实内心里,他讨厌那些家伙里大多数人。

好几次都想扑过去,动手割断他们的喉咙,撕掉他们的外皮。

其中只有两个女人让他有些亲切感,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姐姐。

幼畜剥皮魔总是会继承原来那个身体很大部分记忆和感情。

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它嗜杀的天性被人类的懦弱所污染。

生下它的雌性剥皮魔如果在幼畜附近,一定会想方设法杀死所有和原来那个身体有关的人。

那只雌性剥皮魔如果发现自己幼畜孵化成功,它一定会回到幼畜身边,完成自己的杀戮。

佩恩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现在还只是个嗜血的“孩子”

狩猎队伍离开城堡一刻钟后,进入丘陵地带。

猎狗们狂吠着冲进那些草丛和灌木。

很快一大群灰色的野兔被猎狗们从藏身的地方驱赶出来。

绿色的草地里,到处都是灰色的野兔。

“砰”随着第一声枪声响起,冒起一团第一烟雾,狩猎活动正式开始。

队伍里的每一个男人手里都握着一把燧发步枪。

连那些贵族少女手里都拿着在这个时代,被无良商家称呼为“精致小巧”的燧发手枪。

在谢盛眼睛里,这些燧发手枪,在重量上堪比后世一把突击步枪。

这个时代的女性和后代那些女性相比简直称得上是非常“剽悍”

她们的表现不亚于那“七个小矮人”。

一只手拿着沉甸甸手枪的枪柄,另一只手托在手腕下,扣动扳机。

“砰、砰、砰”声不断响起,不断有野兔被铅弹击中倒下,当然被击中更多的是灌木和草茎。

那些训练有素,也非常聪明的猎狗不断会把野兔们驱赶出来,还能准确的把猎物叼到打中猎物的人马前,这大大增加了这项活动的趣味性。

每一个贵客身边都跟着一个仆人,他们手里拿着一把备用的火枪,胸前口袋里放着装满铅弹和定装火药的油纸包。

伸手从贵客们手里接过打过的火枪,手脚麻利的清理枪管,重新装填铅弹和火药。

熊管家和谢盛、约翰尼三人并驾齐驱,跟在队伍最后面。

谢盛和约翰尼谁都不会把熊管家当成一个高级仆人。

要知道,他在退役前,曾经领导着男爵手下战斗力最强的一个团。

“嗯,今天是有兔子结婚吗!”

“什么意思?”约翰尼奇怪的看着管家。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么多野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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