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场的吃播,比视频里更要吸引人的多。
不论是坐下的,还是站着的顾客,一个个差点把舌头吞肚子里去。
“天一,再加一碗甜沫。”程一菲意犹未尽地叫道。
“菲姐,少吃点儿吧,会发胖的。”任天一劝道。
甜沫尽管很健康,但是,再健康的东西吃多了,也会变成身体的负担不是?
“那就来半碗?”程一菲端着大碗,露出了可怜巴巴地表情,“刚才油条吃多了,稍有点腻,再压一压嘛。”
程一菲很懂任天一不是?撒娇卖萌,小帅哥怎么可能扛得住?
“那就少来点儿。”任天一无奈了。
看着程一菲乞求般的样子,任天一于心不忍不是?于是,他只好又给程一菲盛了小半碗。
只不过,任天一的动作有些慢,是因为他的脑子有些快。
既然菲姐说腻,那岂不代表着,对其他人来讲也是如此?
虽然菲姐只是无心之言,可是对于一心做厨神的任天一来讲,怎么可能不听到心里去?
程一菲吃完之后,其他的顾客,终于等到了自己的早餐。
“我去,这才叫甜沫,带劲。”
“感觉体内的凉气都被驱散了。”
“比吃汉堡牛奶过瘾多了。”
“价格还不贵。”
……
一碗甜沫喝下去,很多人都流露出了意犹未尽的表情。
“叮,撩值+1000!”
“叮,撩值+1000!”
……
看着迅速增加的撩值,任天一知道,自己这次的早餐,确实是成功了。
“关于甜沫的来历的典故有两个,”任天一说道,“大家要不要听?”
“当然了!”程一菲第一个响应。
典故就菜,越吃越爱嘛。
特别是在清水街这样的文化小街,边吃边听,不是更有历史的韵味?
“赶紧讲吧!”顾客们配合得叫道。
“第一个典故,和泉都的另外一怪,茶汤有关。”任天一清了清嗓子
“相传明初永乐十九年,皇帝朱棣迁都北京,设光禄寺为礼仪祭拜之地。”
“为了祈福江山社稷,光禄寺研制了一个以小米为基底的粥,命名为茶汤。”
“在祭祀拜天之时,赐文武百官各一碗,敬畏上天。”
“明代天顺元年,英宗次子德王住在泉都,为了关心儿子,英宗命光禄寺将茶汤传到泉都德王府。”
“德王府与秦府私交甚好,于是,这门小吃又传到了秦府。”
“秦府又在茶汤的基础上,运用府上的膳食文化,在小米面里加入姜与胡椒,演化出了香辣的小米粥,并称之为甜沫。”
“周围邻居都听说秦府有两个很怪的食物,有个茶汤但不是茶,有个甜沫但不甜。于是,泉都二怪开始流传开来。”
任天一讲的声色并貌,引起了如潮水般的掌声。
“叮,撩值+250!”
“叮,撩值+250!”
……
“真没想到,原来咱们泉都二怪之间还有这联系。”
“听了这段话,回去我也可以给家里的闺女显摆一下,让她知道,老爸也不是没文化的人。”
“不是还有一个典故吗?老板快点讲啊。”有人催促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