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户、礼、兵、刑、工部。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等。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唐朝建立三省六部制,使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唐朝办事效率。
其中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制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高官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百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
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度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问题,受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楚河满意的点点头,这三省六部多好,一目了然,不似现在大汉的制度,看的楚河头疼,还分不清各个职位,都做什么。
三公之位不可轻动,可以把三省改为三公,九卿之位也不可轻动,直接改为六部,就得有一大票的人失去职位,汉灵帝也顶不住。
楚河苦思冥想了许久,终于是完善了三省六部,改为三公九部。
在六部的基础上。添加了商部、医部和农部。
而规章制度也有些改动,六部都归属于中书省灌下,而楚河把九部给分开,三公各执掌三部。
太尉执掌兵部、吏部、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