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本小说,比文笔更重要的是故事,其次是人物,脑洞设定。
而这些更加看重天赋。
故事好,人物能够让人记住,脑洞清奇,即便文笔差一些,同样能火,反之则不行。
可如今前世海量阅读完美弥补了刘轩的缺点。
经过全网搜索,确定这个世界没有前世那些经典作品后,他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凡人修仙传所有扑街心中白月光。
四十万字签约,历经六个月上架,最终一朝逆天改命。
“扑街逆袭”的典范,所有不愿放弃的扑街都曾想象过自己笔下的作品就是下一本凡人,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忘语从来就不是一个扑街。
这是所有修仙文绕不开的一座大山,凡人流开山之作,再加上传奇经历的光环加成,这一本书早已被无数扑街掰开揉碎研究了个遍。
刘轩同样是那扑街大军中的一员,不知曾在多少个无人知晓的深夜研究过这书,说记得小说原文有些离谱夸张,可用自己精炼的语言重新将这个故事展现出来对他而言算不上太难。
闭上眼睛,好好回想凡人前期的故事情节,自信喷涌而出。
刘轩打开r,思索了一番,敲下了第一行字。
“二愣子睁大着眼睛,直直望着茅草和烂泥糊成的黑屋顶,身上盖着的旧棉被,已呈深黄色,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上头还若有若无的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码下这段文字,刘轩嘴角微微上扬。
二愣子你这个时候怕是想不到日后的自己将会成为天南第一剑修、灵界第一大乘、仙界第一至尊。
就像是如今的刘轩,看了一眼窗外,蓝天白云,气温有些高,在电脑上码出这一段话的他,也只以为这只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他码字速度很快,无他,唯手熟耳。
对于网文写作者,码字速度一般会经历由慢变快,然后又由快变慢,最终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速度的过程。
那些做枪写冲量的除外,再牛的大触速度也在一个合理范围之内,因为他们同样需要考虑故事情节。
即便是写冲量的,故事再垃圾,那也是故事。
而如今的刘轩,这些都不再是问题,因为他脑海里已经有了完整故事。
那么剩下的就是真正展现手速的时候了。
刘轩双手交叉活动了一番手指,然后,十指飞快敲击了起来。
像极了弹奏八度版野蜂飞舞钢琴家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