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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网 > 犯罪心理:情理法 > 杀人灭口

杀人灭口

被**的耻辱感总是让人永生难忘的,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重新塑造对男性整个族群的信任感,绝大多数的强奸受害者会在事情发生后很久都无法与男性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她们会始终生活在戒备与不安中。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对受害者有着太多的偏见。诸如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己立身正怎么会有狗跟着之类的片面言论,往往会让受害者在遭遇了身体的创伤后再遭受心灵创伤。更有些直男癌晚期患者高呼是你自己穿的少才引诱我去犯罪的,将过错往可怜的受害者身上推。放眼全世界,哪怕在较开明的西方社会,遭遇强奸后先择沉默不报案的大有人在,究其原因,多数都不愿意给自己打上受害者的标签,甚至更多考虑的是不想把自己的私生活展示出来任人品评。

以上为笔者对现今地铁中顶族频现的感慨,法律规定性骚扰是违法行为,强奸是犯罪行为,每一个女性都应该树立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观念——那就是哪怕我一丝不挂,也不能成为你强奸我的理由!这跟别人家桌子上放着一堆钱,不是你的你不能拿一个道理!

唐榆觉得全身都痛,心里更痛,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别管她八十还是八岁,这种遭遇大约只比要了她的命稍好那么一点吧。相好的朋友嘴里说的这种事也就一开始疼,后面会比较舒服她一点都没感觉到,她现在除了疼之外,只感觉到愤怒。

小强是个什么东西!依附着他们家过活的可怜虫,一事无成的蠢货,唐榆从来都没拿正眼看到的人!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毁了她,听他话里的意思,以后还要缠着她!

一想到这种可能,唐榆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不,绝对不能!她恼怒之下,说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回去告诉我妈去,看她不打死你个下流的东西!敢欺负我,哼,我要你付出代价!”她一边吼,一边从地上爬起来,想着捡捡看哪件衣服还暂时能穿,必须尽快回去告诉父母,父母一定会帮她收拾这个人渣的。

小强的笑意凝固在了嘴角。他想得太简单了,他以为,唐榆是不敢告诉任何人的,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失身于人,如果并非自愿,是很丢人的事,自己藏着掖着,忍气吞声任人欺负才是正理,就像他们村子里他一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似的,被自己的堂姐夫**一直不敢声张,直到大了肚子才吐了口,最后在某个深夜偷溜出去,挂到了他们村北边的小树林里,一尸两命,她那堂姐夫什么事也没有,村子里反而到处都在传表妹如何如何不检点。难道城里的女人不一样?

如果唐榆真敢告诉唐老板夫妻,他会怎么样?小强思考了一下,在亲生女儿与小工小强之间,似乎并不难选择吧?老板娘那身板,大约能真的打死他!

小强吓得一个激灵,不行不行,绝对不能放任唐榆回家告状。他上前拽着唐榆,说了一火车皮的好话,信誓旦旦以后再不欺负她了,会对她好之类的,但唐榆恶心死小强了,现在这死人又拉着她的手不放,让唐榆生起股想吐的恶心感,狠狠甩开他去,扔下一句你等着死吧就想走。

死?小强怎么舍得,他才十七岁,他还想过好日子,日日吃香喝辣,再不用卖苦力挣钱打工,想娶个媳妇伺候他,想......

他是绝对不能有事的,那么如果唐榆一心想要将事情闹大捅出去,小强眯了眯眼睛,心里闪过一丝不舍,却还是迅速地拉回想要离开的唐榆,双手死死掐在她的脖子上,用力,再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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